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解析汇编(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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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试题请访问下载 法理学(00--06) 单项选择题 2006年:  1.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答案及解析: A 法律原则是指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是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时必须遵循的具体法律规则,并非法律原则。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有:(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具体明确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其目的在于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反,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不预先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故在使用时法官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的余地。(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的使用范围更广泛。(3)在使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而法律原则因具有不同“强度”,不同原则之间可能产生冲突,因此在适用时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予以适用,要求使用者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比较和权衡。由此可知选项A错误。格式条款是商业化的产物,也是对效率追求的产物,对公平正义的维护上必定有所欠缺,因此,在对其解释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是对法的正义价值的体现。该条规定十对格式条款解释的一般规则和标准,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也表明了立法者对格式条款实际价值的取舍,所以,其余选项都是正确的。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答案及解析: C 法与宗教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是广义的文化现象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发展的早期,法与宗教规范是浑然一体的,没有严格分离,都是人们行为的规范。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与宗教逐渐分离,形成各自不同的调整范围。在当今社会,多数国家的法与宗教都严格分离,仍有一些政教合一的国家还把某些宗教教义作为本国法的渊源。故选项C 的后半段说法错误,其余选项正确。 3.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办法是正确的?    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    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答案及解析: D 《立法法》第86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使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选项D正确。 4.关于法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    A.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法与社会互相依赖、互为前提和基础    B.为了实现法对社会的有效调整,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进行配合    C.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调理性、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间的有机联系    D.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   答案及解析: A 法是社会的产物,并以社会为基础,社会的发展变化决定法律的发展变化,故法律以社会为基础。同时,法律对社会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即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或阻碍作用。但是,并不能由此得出法律是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之结论。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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