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西岗区教育局关于评选仁爱之师的相关规定。
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八项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其他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和敛财。
5、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6、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7、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8、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10、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1、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
12、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
4、加强集体备课,?不断提高课堂教育质量。
5、编撰教材讲义,?为开展廉洁教育创造条件。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 党员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一、支部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
二、按支部要求,每个党员在所在部门或教研组联系2名群众并广泛的与其他人经常接触。
三、党员对所联系人的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
四、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乌市第二十小学进一步规范学校领导请销假制度
按照天山区教育局党委《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和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校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规范请销假制度,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我校特制订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审批程序。
请销假制度的适应范围是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党委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我校现在实行的请销假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
(二)严格请假手续。
我校领导干部外出、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归位销假。请假手续以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须先说明情况,事后及时补办。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具体请假程序如下:
1、请假1天以内,中层干部要经校级领导同意,校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2、请假3天(含)以内,中层干部及校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3、请假3天以上,要写出请假条。中层干部经由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副校级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局领导阅知;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再报教育局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