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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已经到来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随之掀起电脑网络热潮。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从事研究、传递信息、交流情感,互联网得到迅速普及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随之也衍生出种种互联网文化现象,这个时代也被誉为“网络时代”。 互 联 网 时 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数字 我国上网人数持续增加,2004年上网人数为9400万,2005年上半年突破了1亿。2006年底,网民数量达1.32亿。2007年上半年,网民数量达1.62亿, 而11月份的必威体育精装版数字表明,我国网民人数已达1.72亿。 互 联 网 时 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数字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青少年学生网民占总网民数的1/3(35.8%),已达到5800万人。报告称,青少年学生网民上网小时数平均每周为11.6小时。其中每周上网超过20小时的青少年学生网民占总人数的16.6%,超过40小时的占5.9%,对于每周需要上课5天的中小学生,每周上网超过20个小时的人群就应该引起有大家的注意,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的人群应该被重点关注和正确引导。 一项针对中学生上网情况的调查 《北京青年报》一项调查数据表明,60.7%的中学生上网是在玩游戏,34.1%的人找朋友聊天,20.1%的人关注影视文艺动态,27.9%的人关注体坛动态,27.5%的人看新闻,24.3%的发E-mail,18.6%的人选择软件,5.7%的关注卫生保健信息。可见目前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是游戏、娱乐和交友。 调 查 结 论 互联网在加速信息交流、促进知识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开始显现,尤其是对我们青年学生影响尤甚。广大青年学生正是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时期。不可否认,网上消极文化、暴力文化,对我们青年学生的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 第一部分 文明守法上网 现有的部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286、 287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29、42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 办法》 其他信息网络法律法规。 现有的部分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现有的部分法律条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 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 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 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 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 行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 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现有的部分法律条款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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