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和二部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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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经贸委 机关建立行政 执法责任制 培训班 培训达到的目的 熟悉经贸委的行政职能和职责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化管理 搞清楚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行政处罚程序 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填写 熟悉经贸法律法规规章 讲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组织领导 第二部分 经贸委行政执法资格及法律依据 第三部分 经贸委行政许可职权及其法律依据 第四部分 经贸委行政处罚职权及其法律依据 第五部分 经贸委行政处罚、许可、复议办理程序 第六部分 经贸委行政处罚、许可、复议文 书格式 第七部分 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组织领导 成立地区经贸委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待定) 组建地区经贸委案件审理委员会 (待定) 成立地区经贸委合议(听证)委员会 (待定) 成立经贸委行政复议办公室 (待定) 成立经贸委执法责任追究小组成员 (待定) 经贸委许可办理、案件审理机构图 经贸委办理监督证件的人员担任听证员任务 由已办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比较熟悉经贸法律法规的领导和法制部门人员担任听证员任务。主任指定听证主持,由执法监督证的领导和法制部门的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任务。 地区经贸委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示意图 第二部分 地区经贸委行政执法资格及法律依据(34部) 一、法定行政机关 —— 喀什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条第二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条第二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第二款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第二款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条第四款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第二款 10、《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11、《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七条 1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条第二款 1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 1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15、《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16、《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17、《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8、《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四条 19、《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款 20、《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款   21、《美容美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22、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第六条   23、《拍卖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24、《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25、《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   26、《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   27、《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 2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五条第二款 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窃电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3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3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3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企业条例第五条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事业组织(共2个) 1、煤炭管理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2)《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煤炭工业的部门是乡镇煤矿的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煤炭工业主管部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若干规 第三条 (主管部门)自治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煤炭工业的部门(以下统称煤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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