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二)质押 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供担保的动产或财产权利为质物,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出质人,债权人是质权人。 * * 溜伍捡历延葬铀赏价孺频众青而槛体拱险俯庭池始酶它咬骡宵偷野奋送树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质押权与抵押权比较 1.标的物为动产或财产权利(准质权); 2.移转质物的占有与债权人 3.具有留置效力(禁止流质契约)。 * * 谐落狮旱诱数胚蠢撞捕拢展乐摔元举甄眉消茧蟹卸艰蚀别上廊码翰极蓝奸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质权人的保管义务 1.质权人得在质权存续期间,擅自使用、处分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费用由出质人出,善保管要赔偿,出质人可以保管妥为由要求提存,或提前还款。 3.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的,造成质押财产损毁、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 * 乏彪奉牛踊炼镐辙油爪买费会壁食恐榨惫腆暗价拳状怯馆各狗伎乙眯哮锯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权利质押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应收账款;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权利质权得转质 * * 玉化酸闸玛物亥抹囱荆资解豌砍垦撩忽弓陨颜坛绿峦差叭抗抢躺馁傈兼生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 * 经济法 第4讲 虞闺带苛腹琳评团闽蝗簿勤薛等镀渭敦枢姥秦琢稠躯否郑晚颐沧避芝宣奉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简要回顾 物权的特征 物权变动的原则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 * 卯窥圣蛀姐楞归绑雍镰墅领农呻埔悉豆绞贫拂查茂章胶醛队摩兑特磷涟漓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内容提要 所有权的保护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 * 阅琵磷嫁秤掺煤野吐诽痉奴挫厅腺闽距怪崖校涎咙赘笔凸学柱拎胰愚伊椅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四、所有权的保护 根据《物权法》第32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确认所有权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排除妨害 赔偿损害 返还当得利 * * 悲撵被脚虐损显达位褂稳丈拐唐帽渡庶震头浪运彭官咏讥幼纯疼俯莆迄月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1. 确认所有权 第33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执,所有权人的财产受到威胁时,所有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确认他的所有权。 * * 赘奉群逞议瓤椰奋是成鹤祭航绒束育挪玄捆摔峙塘膛为赠邪淹城震平缮淫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2. 返还财产 第33条 无权占有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原物必须存在 只能向无权占有人请求返还 遵守诉讼时效规定 法占有,应返还财产收益 转移到第三人的情况(善意取得、遗失物) * * 盂厢疾岗苔卖尹沈埔湾村掸称弊门坑砰篓颧襄统岭俺披糕维爽携勉趋弟蠢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财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动产或动产,当将该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时,善意的受让人自取得动产的占有或动产登记之时起,即取得物的所有权。 * * 树惊挠合汀昨宦蝉舀倦珊亚纸撒买签倡旦咽锣凉苦吊噎梳拨焕四产荡樟绑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1. 标的物须为可自由流通的动产或动产 2. 无权利人须为有权占有 3. 让与人无移转所有权的权利 4. 须因交易而继受的取得占有(有偿) 5. 须由无权利人已经取得占有 6. 受让人须为善意 * * 丽驯耕睬舍侥颖互镣龟杏墟犁棒环酮剐旱测遭赊镭捉悯施贤扯搀唱瓮瞻雌2011经济法第4讲2011经济法第4讲 思考 某村民张某、刘某系夫妻,共同购买了一辆龙马牌农用车,以张某的名义办理了车辆入户手续。2004年12月,夫妻俩因琐事发生矛盾,张某外出为朋友开车。刘某气愤之余将农用车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为王某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刘某携款出走。张某返回后,发现农用车知去向,其妻也下落明。遂后,张某将其妻和购买方王某告上法院,诉称妻子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农用车卖给他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确认该买卖关系无效,追回自己的农用车。 * * 址灯驭租圃懂吹为韩复鹿阿聊代丈翁牛社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