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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6-1 南区公司20×1年12月31日简要资产负债表如表6-1所示。假定南区公司在20×1年销售额为2000万元,销售净利率为5%,利润留存率为60%。20×2年预计销售量增长率为10%。假设南区公司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在20×2年无需追加固定资产投资,而且20×2年南区公司产品的销售单价没有发生变化。 首先,确定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项目及其与销售额的关系百分比。在该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看出经营性资产是货币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经营性负债是应付账款和预提费用。将上述五个项目的金额分别除以南区公司20×1年的销售额就可以得到各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与销售额的百分比。 接下来,确定需要增加的资金量。预计在20×2年,销售量预计增长10%,而且产品的销售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南区公司在20×2年销售额也会增长10%,即200万元。根据上一步得到的百分比,可知需要增加货币资金20万元,应收账款40万元,存货80万元,即需要增加经营性资产140万元,类似地,可以得到经营性负债相应的增加额为18万元。于是,可知企业需要增加的资金需要量为140-18=122(万元)。 最后,确定外部融资需求量。20×2年销售净利润为2000×(1+10%)×5%=110(万元),利润留存收益率为60%,将有66万元利润留在企业内部,作为企业内源融资量,因此,企业的外部融资需求量为122-66=56(万元)。 从第1年到第4年:如果采用租赁方案, 每年因租赁支付的税后现金流出量为298.88-89.664=209.216万元;每年同样可以节约税后生产成本250万元;因此,两种方案每年的差异现金流量△NCF=-209.216+250-301.3=-260.513万元。 第五年:在租赁方案下,第5年的现金流量仍只包含两个方面,节约的税后生产成本250万元和支付的税后租金209.216万元。而在购买方案中,第5年现金流量既然包含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301.3万元,既节约的税后生产经营成本250万元和折旧抵税51.30万元,也包含了低年末设备处置的相关现金流量265.5万元,即设备变现的350万元和变现损失抵税的16.5万元。这两部分现金流量在企业购买设备进行项目投资的情况下都是按照项目报酬率来进行折算的,但在租赁方式下却不一样,因为生产经营活动现金流是与租赁业务相关的,应当用租赁业务的必要报酬率(即有担保债券的税后成本)来进行 折现,而资产处理的现金流量则是与企业的项目风险相关。因此在第5年在两种方案下的现金流量差异时应当把差异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生产经营业务的现金流量差异,它与前四年相同,都是-260.513万元,另一部分是资产处理业务现金流量差异为-366.5万元。 因此,租赁方案相对于购买方案的差异净现值为: 由于△NPV0,租赁方案不如购买方案,因此租赁方案不可行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人应当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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