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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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 篇一:实现担保物权强制执行申请书(杨朝)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xx,男,汉族,19xx年4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510102xx0429xxxx,住成都市青羊区 。 被执行人:xx,男,汉族,19xx年7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510102xx0429xxxx,住成都市武侯区 。 申请事项: 1、申请贵院依法执行已生效的(2015)成华民担字第 xx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经贵院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如下(2015)成华民担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拍卖、变卖被申请人xx所有位于成都市x房屋(权:xx),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xx欠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部分再优先偿还xx欠申请人xx借款本金及利息(xx欠杨朝借款本金为300000元,利息从2014年11月9日起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4倍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及xx应支付xx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15000元。”现该裁定书已经生效,现特申请对本案依法移送执行。 此致 成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二:浙江发出首份实现担保物权民事裁定书 浙江发出首份实现担保物权民事裁定书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 通讯员 鹿 轩)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向萧先生夫妇送达了一份具有特别意义的民事裁定书。这份民事裁定书是鹿城法院依据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作出的,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凭着这份民事裁定书,萧先生夫妇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1年6月23日,陈先生夫妇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向萧先生夫妇借款500万元,月利息1.5%。并将其共有的坐落于温州市鹿城区一处房产抵押给萧先生夫妇,双方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陈先生夫妇不仅没有按约支付利息,还玩起了失踪。萧先生夫妇俩将其告到鹿城法院。2012年5月30日,一审判决生效,萧先生夫妇原以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掉抵押房产就可收回本息了。 可是,萧先生夫妇只提起借款合同纠纷,并没有请求法院确认抵押权,提起拍卖、变卖方式对房产变卖后的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萧先生夫妇又向法院请求实现抵押权。鹿城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借款事实已经由生效的判决确定,不存在争议,抵押房产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申请符合担保物权裁定的情形。 2013年1月6日,鹿城法院适用新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终审裁定:准予对何女士、陈先生抵押的房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萧先生夫妇对变价后所得价款在500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浙江出台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审理细则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细化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工作,增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操作性。 2012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27722件,审结25308件,同比分别上升63.36%、58.43%,其中多数案件涉及担保问题。因民事诉讼法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只作了原则性规定。为此,浙江高院出台《意见》,旨在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提供操作指引。 以往实现担保物权,需要适用普通的诉讼程序,并按照诉讼标的缴纳诉讼费,且为二审终审。但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列入特别程序,而且无需支付任何申请费用,且为一审终审。 鹿城法院民二庭法官李琴仙说,以银行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例,诉讼标的往往高达几千万元,需要缴纳的诉讼费动辄十几万元,而今后则无需支付任何申请费用。 以往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都是随着主债权提出的,按照普通程序,一审程序往往需要3个月,遇到需要公告的,诉讼周期将长达6个月至1年不等。而今后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将会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篇三:关于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若干法律问题 关于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若干法律问题 文/王代勇 一、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性质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诉法,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列入特别程序。 二、法院的审限、审级及审判组织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依照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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