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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一
判断题
1.我国侵权责任法确立的一般规则原则是无过错原则。()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人补充责任的相关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不论监护人是其亲友还是单位,都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3.学生在校外遭受损害是由校外第三人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但学校也具有一定的过错,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先由学校承担责任,第三人仅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在共同侵权责任中,共同行为人必须存在共同的主观过错,且其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结果必须具有同一性。()
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6.在混合过失责任中,必须要求加害人和受害人均实施了违法行为且均存在过失。()
7.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的,可以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也可以不通知,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8.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发生人身损害的,直接推定教育机构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
9.补偿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
10.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但是由于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在名誉权受损时无权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11.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在征得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1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是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13.学生对教育机构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教育机构的行政侵权行为只赔直接损失,不赔精神损失。()
14. 学生的高考准考证是由教育考试机构颁发,应属于考生,实践出现的学校经手保管或者持有学生准考证的情形属学校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不是民事行为。()
15.学校等教育机构对学生做出的开除学籍、记过等处分是行政处罚而非学校内部行政行为。()
16.我国现行高中教育阶段的奖励或者处分规则主要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规章加以规定。()
17.由于高校仅作为教育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所以针对高校均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1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是行政主体作出的是具体行政行为。()
19.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20. 行政行为的撤销针对的只能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合法的行为不得撤销。()
21.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无效。()
22.行政相对人的范围只能包括社会组织、我国公民以及在我国境内从事活动的外国组织和外国公民,国家组织只能作为行政主体,不得成为行政相对人。()
23. 只有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学校进行行政处理。()
24.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以撤销。()
25.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即使当事人未主动询问,行政机关也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6.只要行为人确实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且与经营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构成不正当竞争。()
27.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的主体仅限于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故不在此列。()
28.学生对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产生异议,要求学校退还学生所交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纠纷。()
29.在校园伤害案件中,我国法律历来主张采用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也沿袭了这一原则,对此类案件一律适用过错原则。()
30.学校仅对发生在校园范围内的学生伤害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学生在校外场所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31.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教师体罚学生属教师个人行为,学校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3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失不能得到赔偿,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
33.学生在学校为其选择的实习单位发生伤害事故,不管学校是否事先对实习单位履行了相关的审查职责,该伤害事故均只由实习单位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34.我国《民法通则》将监护人分为两类:一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35.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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