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中国法制史(第三版)03860.ppt

  1. 1、本文档共2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一节 社会背景与立法概况 (二)行政法律的修订 1.关于行政体制方面法律的修订 2.北京政府修订颁布了一些单行行政法规 (三)刑事法律的修订 1.刑事立法 2.援用封建法律,行威吓、报复主义刑法原则 3.严刑峻法镇压革命 4.保护列强在华政治特权 第一节 社会背景与立法概况 (四)民商事法律的修订 1.援用前清法律与订立新的商事法规 2.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 3.立法保护官僚买办阶级的利益 4.确认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利益 (五)诉讼法规的修订 1.诉讼立法 2.领事裁判权 (六)军事刑法与军人诉讼 第二节 北京政府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一)普通法院组织 (二)兼理司法法院 (三)特别法院:分军事审判机关和地方特别审判机关两类 (四)平政院:主管行政诉讼 、 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一)运用判例和解释例 (二)四级三审制 (三)县知事兼理司法 (四)军事审判取代普通审判 三、狱政制度 第十四章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概况与 “六法全书”体系第二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主要法律内容第三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概况与“六法全书”体系 一、立法概况 (一)立法体制 实质上,“以党治国”是国民党政府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国民党行使立法权 (二)立法阶段 第一阶段,法统创立时期,从1927年4月至1937年7月。其立法侧重于各种法典的完成,以树立所谓三民主义的新法律体系。 第二阶段,从1937年7月至1945年9月,为法统发展时期。最显著的标志是省、市、县参议会组织的建立,参议员选举条例的完成。 第三阶段,从1945年9月至1949年,为法统完善与崩溃时期,其完善的标志是中华民国宪法的完成。 第一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概况与“六法全书”体系 (三)立法体系 国民党法学家习惯上将国民党的法规分成宪法、民法、刑法、商法、诉讼法和法院组 织法(有的分成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六类,仿照日本等国,将其汇编在一起,称为《六法全书》。《六法全书》是国民党政府六种法律的汇编,也是其成文法的总称,它构成了国民党政府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二、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 (一)宪法及其关系法规 1928年《训政纲领》 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五五宪草” )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第一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概况与“六法全书”体系 (二)民法及其关系法规 (三)刑法及其关系法规 (四)民事诉讼法及其关系法规 (五)刑事诉讼法及其关系法规 (六)行政法及其关系法规 1.官制官规,即组织法或组织条例 2.考试法 3.内政法规 第二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主要法律内容 一、宪法性文件及其内容 (一)《训政纲领》及其内容 作为训政时期纲领性文件,把一切大权都集中于国民党,即国民党一党专政。政府行使治权,而其最高指导监督之责,则属于中国国民党 (二)《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内容 仿照资产阶级宪法形式,写进了一些民主的条文。 规定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肯定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 与《训政纲领》相比,《约法》削弱了国民党对政府的控制权,扩大了政府的权力,为蒋介石的个人独裁创造了条件。 关于中央与地方的权限,《约法》规定采均权制度。 第二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主要法律内容 (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公布日期为1936年5月5日,亦称之为“五五宪草” 在形式和文字上都具有资产阶级的民主色彩,而实质上维护国民党一党专政,维护蒋介石个人独裁,反民主、反人民的宪法草案。 确定了总统独裁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集行政、立法、司法、财政、军事等一切大权于一身 竭力维护四大家族的经济利益。 (四)《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以“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国”之名,行国民党法西斯专政和蒋介石个人独裁之实。 抄袭资产阶级宪法原则,以标榜所谓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 打着“平均地权”的幌子,保护封建土地剥削。 宪法极力维护四大家族的经济垄断 。 第二节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主要法律内容 二、行政法律制度 (一)国民政府的行政组织法 (二)有关行政官员选拔、任用、弹劾的行政法规 (三)涉及内政的行政法规 (四)涉及军政的行政法规 (五)单一性行政法规:主要有教育、财政、交通、司法行政四类 三、《中华民国民法》与商事法规 (一)实行民商合一的编制体例 (二)民法 大量引进西方资产阶级

文档评论(0)

xinshengwenca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311233133000002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