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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开发区鸿德酒水销售有限公司
章 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沈德锁、段振亚共同出资设立菏泽开发区鸿德酒水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菏泽开发区鸿德酒水销售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菏泽开发区金鼎凤凰城A栋616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7年1月12日);针、纺织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洗化用品、厨房、卫生间用具的销售。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3万元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以文件形式作出决议,并提交符合规定的验资报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于四十五日后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债务清偿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出资时间、出资额、出资方式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如下:沈德锁、段振亚
第六条 公司的出资时间、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如下:
姓名(名称) 出资
时间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
方式 沈德锁 2013年12月26 日 1.50 1.50 50.00 货币 段振亚 2013年12月26 日 1.50 1.50 50.00 货币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先例行使表决权;
(2)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或监事;
(4)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复制公司
章程,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查阅会计帐薄等。
第九条 股东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否则,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
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逃投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和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
过半数同意,并应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各自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出资的比例后使优先购买权;
(4)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先例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股权记载于股东名册、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
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决定有关执行董
事、监事和经理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批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批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
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议事规则
(1)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议事,应由全体股东或代表一定数额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参加;如有股东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2)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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