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九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docVIP

农九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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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九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师所有团(场)内常住人口,以及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为重点服务人群,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2012年执行年度,九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主,包括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9项。具体目标为: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 2、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团(场)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苗针对性接种达到规定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准确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100%。 5、对0-6岁儿童进行保健管理,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95%。 6、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95%。 7、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不低于60%。 8、加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两类人群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80%。 9、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各团在落实九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当地突出公共卫生问题等因素,适当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使更多农村居民受益。 (二)确定服务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团(场)医院和连队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承担。原则上每个连队确定一所卫生室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内不留空白,覆盖到全体居民。 (三)开展专业技术培训 各团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卫妇社发〔2011〕98号),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好农村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力争使每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团医院都有技术骨干,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团医院卫生技术人员、连队医生都得到培训,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转变服务模式 各团要逐步改变重医轻防的观念,从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转变到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负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连队农户,按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在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主动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减轻并逐步消除危险因素对居民健康的威胁。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连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团、连两级卫生机构融为一体、形成合力、提高效率,有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本地区的实施。 (五)绩效考核 1、制定考核细则。团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兵团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详见附表2),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制定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细化、量化考核办法。 2、组织实施考核。各团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团级卫生、财政等部门组成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全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师卫生、财政部门对各团上报考核情况进行抽查,汇总后于2012年11月底上报师卫生局、财政局确认。 3、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0分以上为优秀,7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或单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低于6分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服务提供机构财政补助总额的依据。对不合格的按已完成服务量结算补助经费;对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规定按服务全部兑付补助资金;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经费从当地完成服务量不合格扣减的经费中解决。团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考核不合格的连队卫生服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项目提供服务资格。 四、经费筹集和支付 (一)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团为单位,2012年按服务人口每人2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居民免费提供。 (二)经费支付方式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实行“当年预拨、次年考核结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管理原则,不得转做他用。即师财政局、师卫生局年初按上年度人口数和人均补助标准预拨部分当年补助资金,次年根据各团上报截至上年末实际补助金额,并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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