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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六:欧洲区域人权保障机制 目 录一、欧洲区域人权保障机制概况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三、欧洲联盟人权保障机制四、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人权保障机制专题六:欧洲人权保障机制 一、欧洲人权保障机制概况一、欧洲人权保障机制概况(一)背景: 1、人权意识。深深的扎根于自然法的传统中,近代人权的概念在这里诞生。 2、人权立法。1215英国的《自由大宪章》、1628《权利请愿书》、1789《人权宣言》,欧洲人权的实践范围更是远超出欧洲的范围,影响了世界各国的独立解放运动和民主宪政建设。 3、战争反思。欧洲内战、两次世界大战的发源地。战争中的非人道暴行,如灭绝种族、对平民非武装人员的攻击等,都使人的生命、财产及一系列权利遭到了侵害,也给人类文明造成了极大地破坏。 一、欧洲人权保障机制概况 二战后欧洲开始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战争、暴行绝对不能再次发生,为此建立欧洲长久和平与安全的机制,源于希腊罗马的共同思想和文化遗产中的共同价值被发展为民主、法治、人权三大价值观,并成为欧洲合作的三大支柱,写入战后欧洲的一些机构的章程和文件中。一、欧洲人权保障机制概况(二)欧洲人权保障机制 战后,欧洲成立的系列组织中,和人权密切相关、能集中处理人权保护问题的政府间组织有如下三个: 成立时间成员国所在地欧洲理事会(COE)1949年47个(包括所有欧盟成员国)法国斯特拉斯堡欧洲联盟(EU)1992年28个比利时布鲁塞尔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1975年57个(包含所有欧洲理事会成员国+非欧洲国家)奥地利维也纳一、欧洲人权保障机制概况 成员国数量关系专题六:欧洲区域人权保障机制 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二、 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一) 欧洲理事会的成立 1948年5月5日,10个欧洲国家(挪威、瑞典、丹麦、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意大利)在伦敦签署了建立欧洲理事会的《欧洲理事会规约》 1949年5月欧洲理事会正式成立,理事会所在地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 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评价: 1、 战后欧洲成立的第一个政治组织。 2、 制定并通过了1950年《欧洲人权公约》 3、 建立了欧洲人权法院 《公约》及14个议定书列举了人权保障的范围,并建立了欧洲人权法院可以受理个人对国家申诉以及国家间指控的程序。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二)《欧洲人权公约》及其人权保障机制1、《欧洲人权公约》 1948年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有《世界人权宣言》为什么欧洲还要起草自己的区域性人权宣言呢? 《世界人权宣言》仅仅概括性地对人权作出了列举,并没有一个能切实有效保证实施的机制。说明一下宣言的概念,效力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1950年11月4日,在罗马签署了《欧洲人权公约》,公约共有59条,到目前为止,共有16个议定书。 经过一系列的附加议定书的补充,现在《欧洲人权公约》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范围已超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2、欧洲人权法院依据:《欧洲人权公约》职权:审查、审判个人申诉、国家间指控法院结构:法院由欧洲理事会成员国数量相同的47名法官组成。 委员会3名法官;法庭7名法官;大法庭17名法官原:《欧洲人权公约》的实施机制有两个: 1998年生效的《第十一附加议定书》是一个转折点 A他使得个人申诉程序成为缔约国必须强制接受的义务,而在此之前,缔约国可以通过声明排除个人申诉制度和欧洲人权法院的管辖。B将人权委员会和欧洲人权法院合并为常设的欧洲人权法院 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目前的欧洲人权法院是根据1998年生效《第十一附加议定书》,将原欧洲人权委员会与欧洲人权法院合并而成单一、常设的欧洲人权法院。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第十一附加议定书》是一个重要转折点 使得个人申诉程序成为缔约国必须强制接受的义务,而在此之前,缔约国可以通过声明排除个人申诉制度和欧洲人权法院的管辖。 使得欧洲人权保障机制更具有强制性和有效性,意味着《欧洲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必须全部接受欧洲人权法院的管辖并接受个人申诉制度。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制 (1)国家间指控程序 概念:国际人权条约的一缔约国如果认为另一缔约国违反了条约规定,可以依照该条约规定的程序将这一情况提交给相关人权机构。 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中均有类似国家间指控的规定,但是与《欧洲人权公约》中规定的国家间指控程序不同,他们一般都是非强制性的。而《欧洲人权公约》中的国家间指控程序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是一个强制性程序。二、欧洲理事会人权保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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