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依照《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学校后勤部门应大幅度减少雇用临时工,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 根据学校“三定”要求,确属缺编的部门,可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临时突击性的、本部门职工无法按期完成的工作,可设立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各部门、各系在实验室、资料室、办公室设勤工助学岗位时,应结合本系实际,不能将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内容交给学生;不能将学生干部的正常工作内容变为勤工助学活动。如发现不必要的岗位设置或不需要学生参与的工作岗位,将予以取消。 二、申报勤工助学岗位的报批程序 学校单位、部门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必须在学年度结束(暑假)前申报岗位,填写《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其中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劳动强度及用工条件等,每年7月10日前交到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机构(学生处),管理机构对《申报表》进行审核,报院勤工助学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临时突击性工作需要学生勤工助学的,用工部门须提前向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申请报批,未经批准的岗位不予承认。 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录用方法 1、申请:凡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需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 。 2、考察:由系对申请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勤工助学岗位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平时个人表现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且表现良好的学生应当纳入系勤工助学人员库。 3、岗位安排:根据学校各部门申报岗位数,按贫困生(系勤工助学人员库)比例,分配给各系,各系从系勤工助学人员库中择优推荐上岗人员,报校管理机构审核、录取。 4、试用:申请勤工助学学生经批准上岗前,用工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上岗后,自动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学生因外出实习、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上岗的,必须提前向用工部门分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的老师请假,如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且出现出勤率低影响工作的,经管理机构批准,取消该同学勤工助学试用资格。若因为特殊原因办理了请假手续的,根据缺少的小时数核发试用期报酬。 5、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与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签订录用协议,成为正式勤工助学人员。勤工助学人员有义务遵守勤工助学管理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6、调整: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原则上每学年11月份调整一次,次学期开学后微调,根据各岗位的工作量及其工作性质,权衡考虑,力求相对公平。调整依据学生在勤工助学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及考核情况而定。 7、退出: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到毕业学年度的11月份全部自动退出。特殊情况则要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继续留用。 四、勤工助学临时岗位人员的安排 1、校内各部门如需临时用工,需提前3天申请并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的校领导审批。 2、安排临时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 3、临时勤工助学,优先考虑进入勤工助学人员库中没有固定岗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学生有参加集体劳动的义务,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统一组织的短时间的集体劳动不属勤工助学活动范围。 五、考核及管理 1、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得违反岗位劳动纪律。如有用工部门反映不称职、或在勤工助学期间违反学院的规章制度、或发现有挥霍浪费和高消费行为的,以及学生在勤工助学中表现不好、用工部门向学校管理机构申请更换人员的,经核实后予以辞退。 2、参与勤工助学学生的综合表现,由学校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每学期期末综合考核,综合表现者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3、勤工助学管理机构将不定期派出专门人员对各岗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所设置的岗位,追回已发酬金。 4、本着“谁使用谁考核”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每月应当填写《校内勤工助学人员考核表》、《勤工助学工时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每月30日前送交校勤工助学管理机构。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工资标准,并按月发放。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勤工助学条件的,无特殊情况不申请或不愿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的,原则上不安排国家助学金资助和学校的各种困难资助(特殊情况外)。 五、酬金标准 1、固定岗位学生工作量及报酬标准。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实际考核天数及考核结果,以每月40个工时工作量计算,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合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每月不低于240元。以学生月平均20个工时工作量计算,根据一般每个工时5~8元标准,一般每月不低于120元。 2、临时岗位学生报酬标准。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及考核结果确定,原则上每小时不低

文档评论(0)

caigonglanj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