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办院校分类管理制度构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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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办院校分类管理制度的构建 惠向红 (西安外事学院 应用法学研究所 陕西·西安 710077) 【提 要】在对民办院校分类管理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民办院校分类管理工作在国内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的分析总结,提出应按照举办者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将民办院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大类,并针对这两类学校在法人登记、财务管理、法人治理结构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配套政策,以促进民办院校分类管理工作取得成功。 【关键词】分类管理;营利性;非营利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探索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规并未对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工作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如何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便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在对民办院校分类管理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民办院校分类管理工作在国内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的分析总结,就我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的构建以及所应采取的配套政策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有关立法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参考。 一、民办院校分类管理的必要性 (一)学界争议 国家虽然提出要尝试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但是对民办院校究竟要不要实行分类管理,学界争议较大,简单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反对分类的观点 学者张铁明指出,“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院校的出资者大多都不愿意选‘营利’或‘非营利’,如果要强制推行分类管理,就有可能会扼杀一批民办院校,这不是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而是‘促退’民办教育。”【1】 2.赞同分类的观点 国内有很多学者都支持国家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并且认为分类管理应该尽早进行。如中国民办教育学会副会长刘林就认为,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不仅势在必行,而且符合时宜,应抓紧时间进行。他认为,“在营利和非营利不分的情况下,一些民办院校举办者打着非营利的旗帜,行营利之实。与其说现阶段分类管理还早了点,不如说有人钱还没赚够”。【2】 3.“先试点,再推进”的观点 还有一些学者认识到,对民办院校实行分类管理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他们支持分类管理,但是他们认为现在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的条件还不成熟,贸然实施分类管理,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因此,他们主张先在部分地区试点,等成熟了再在全国推开。 (二)对民办学校应当实行分类管理 通过对以上学者观点的分析,笔者认为,对民办院校究竟要不要实行分类管理,取决于分类管理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通过对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现状的调研,笔者赞成对民办院校实行分类管理。具体理由如下: 1.有利于引导我国民办教育向公益性方向发展。 截止目前,全国共有各类民办学校11.9万所。在这些民办学校中,鱼龙混杂,有的办学者坚持公益化办学方向,不求回报,一心想为中国教育事业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但也有一大部分举办者打着非营利的旗帜,却在行营利之实,把学校当作自己敛财的工具。如果对这些学校不加以区分,一律给予相同政策。那样一方面会严重打击公益性办学者的办学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导致我们纳税人的钱落入某些举办者的个人腰包。而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对两类学校采取不同力度的扶持政策,会引导我国的民办教育向公益性方向发展。 2.有利于国家对民办学校出台更有利的扶持政策。 在一些人看来,如果对民办学校不实行分类管理,财政经费就有可能落入民办院校举办者个人的腰包。正因为政府有这样的顾虑,所以只有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并制定严格的监管政策,打消政府的顾虑,政府才会出台对民办教育发展更为有利的扶持政策。 3.有助于规范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之后,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为了更好的发展,可能会采取降低学费、提高奖学金额度等办法来吸引优质生源,这在某种程度上会迫使某些普通公办大学改变自己的高收费行为。 二、我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在国内的探索 我们前面详细论证了对民办院校实行分类管理的必要性,下面我们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对民办院校实施分类管理才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问题。这是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界非常关注的问题。为此,我国民办教育的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进行积极的探索。 (一)理论界对我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的探索 对民办院校怎样实施分类管理,我国学者观点各不相同。 胡卫教授主张“将民办高校分为准营利、营利和非营利三种。捐资举办的,属于非营利学校。准营利型是指投资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可获得适当回报的高校。营利型特指投资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各种教育培训服务活动,盈余由学校内部解决的高校。”【3】徐绪卿教授提出“将民办院校分为四类:举办者不求所有权的民办高校、举办者要求所有权的民办高校、举办者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营利性民办高校。”【4】赵应生、钟秉林和洪煜认为,“凡不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不论办学主体是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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