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题精讲—营业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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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营业税法 主讲教师:熊英教授 第一部分:重点内容精讲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   (一)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境内”的含义   2.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3.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营业税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三)税目、税率的基本规定 (四)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1.全额计税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即营业额,它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   2.差额计税:列举项目   3.核定计税依据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4.特殊规定: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从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免负担的增值税。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 (五)申报与缴纳的基本规定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地点   3.纳税期限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从事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或1季为一期纳税,于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   (六)税收优惠的基本规定——起征点   1.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2.现行营业税的起征点为: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二、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 税目、 计税依据:货物联运业务 三、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 税目、计税依据、时间地点 计税依据: 1、建筑工程分包业务; 2、建筑、修缮业务; 3、安装工程; 4、装饰工程 5、自建出售行为纳税问题——交两个税目的营业税   (1)按建筑业   (2)按销售不动产   自建不动产出售应纳税额=建筑业的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四、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计税依据、优惠、时间 ①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②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④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全额收入。 ⑤金融企业从事代收电话费、水费等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保险业 ①办理初保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②保险业务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六、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计税依据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七、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与税率、计税依据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八、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计税依据、优惠 (1)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4)旅游业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租赁业务的营业额为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九、转让无形资产:税目、计税依据、优惠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十、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税依据、优惠 (1)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二部分:近三年部分考题回顾   一、单项选择题   1.(2009年)2009年某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厂房,取得收入1400万元,该厂房建造后最初入账原值8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 )万元。   A.2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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