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_民事法律关系2(论文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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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二)特征 1、民事权利由实质民法设定 2、是平等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3、所直接保护的利益是“私益”,但也不排除某些实质上的公法主体,在形式上取得“私权”,而作为实现公共利益的工具。 4、可以通过民事司法救济最终得到保护 5、其救济方式多包含财产赔偿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一)绝对权与相对权 分类标准:以权利所及的人的范围(权利的效力范围)为标准 绝对权:权利相当于所有人产生效力—对抗所有人。对世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相对权:权利只对特定的人产生效力。对人权。债权 意义:法律规则的不同:原则上对绝对权的侵犯在民法体系上才作为侵权处理;对相对权的侵犯不作为侵权处理;绝对权的变动需要以交付或者登记进行公示,相对权的变动一般不需要公示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权例外的具有绝对权的特点: 债权的不可侵犯性—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买卖不破租赁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二)人身权与财产权 标准:权利的内容 财产权:直接体现经济价值;权利可以转移: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人身权:不直接体现经济利益,但权利受侵犯时可以请求经济补偿;权利不可转移: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三)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标准:权利的作用与功能 支配权:排除他人干涉而权利人仅凭自己的意志对标的物进行处分的权利 请求权: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形成权:只凭当事人一方的意志就能使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抗辩权:阻止请求权的权利—义务人对权利人提出的权利请求予以有理由的拒绝以阻止权利人的权利实现的权利 1、支配权(对世权、绝对权) 特征:利益的直接性: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行为;权利的优先性:支配权之间,成立在先的优先性,支配权对于请求权的优先性;对应义务的消极性。 种类: 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知识产权、人身权 2、请求权 (1)请求权体系 A.债权请求权—基于债权法规范而发生: 因契约关系而发生 因不当得利而发生 因无因管理而发生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 因缔约过失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B.物上请求权—基于物权法规范而发生: 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 排除妨害的请求权 消除危险的请求权 停止侵害请求权 C.人身权请求权—基于对人身权的侵害而发生的保护请求权: 停止侵害请求权 消除影响请求权 赔偿损失请求权 (2)请求权规范基础 概念:请求权在法律上的依据,即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请求权规范基础的寻找: 将请求目的与请求权类型相符合 找出主导性规范基础 找出辅助性规范基础,即查看有无排除请求权的规定 用三段论方法,将案件事实与规范事实构成要件连接,得出结论 (3)法条竞合 规范某一法律事实的法条之间可以同时适用的情形 (4)请求权聚合 当事人对于数种给付内容不同的请求权,可以同时主张 (5)请求权竞合 因一个法律规范而产生两个或以上请求权,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行使 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竞合 ;物权请求权之间的竞合 ;债权请求权之间的竞合 (6)请求权规范竞合 一个事实同时满足两个或以上请求权的要件,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一个法律规范来支持自己的请求权。行使一个请求权后,不得再行使请求,但是如果一个请求权因目的达到之外的原因归于消灭时,可以再行使另外的请求权。 甲在商场购买一热水器,回家安装后洗澡时因热水器质量问题被烫伤。问:其中涉及到哪些请求权规范?有无请求权竞合或聚合问题? 3、形成权 (1)特征:形成权的对方必须接受权利的结果而不参与决策;形成权行使的结果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2)类型:A类 使法律关系发生效力的形成权 追认权:如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同意权 确定权 使权利义务变更的形成权:因一方的单方行为就可以使既存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动的权利。 选择权 使法律关系消灭的形成权 抵销权、撤销权、解除权、债务免除、遗赠的拒绝权 B类 根据形成权产生的根据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法18、54、94、180、192条 当事人的约定 C类 根据形成权的行使方式 简单/单纯形成权:诉讼外行使; 形成诉权:诉讼行使—形成之诉:如离婚、对子女婚生地位的撤销 甲卖给乙化妆品,约定试用3天,合同订立后甲将化妆品交付给乙。假设甲试用后①向甲做出购买的表示②不做任何表示。分析其中的形成权类型 甲3月1日卖给乙奶牛一头,称产奶量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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