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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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本章的重点: 了解竞争的概念和功能,重点掌握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和管理制度,认识反垄断制度的立法发展。 授课学时:6学时 第一节 竞争和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的概念和功能 (一)竞争的含义 竞争起源于人们的需要。竞争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 第一,竞争不是单独的,而是相互的; 第二,竞争不是无序的,而是有序的; 地三,竞争不是无限制的,而是有限制的; 第四,竞争不是强制的,而是自由的。 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称经济竞争或市场竞争。指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为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胜活动。 (二)竞争的特征 1. 经济竞争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即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团体和自然人; 2.竞争过程的本质是排除对手的争夺,最大限度的争取客户和扩大业务量(市场); 3.从根本和长远看,竞争的直接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竞争者为了长远利益,也可能牺牲其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 4.竞争总是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故对市场的界定,常是竞争法律关系分析的首要任务; 5.竞争手段、方法、策略是否合乎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是决定竞争行为法律后果的关键因素。 (三)竞争的作用 1.竞争具有积极的进取性和排他性作用 (1)通过竞争实现价值规律的作用。 (2)竞争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具有积极作 用。 (3)竞争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激励作用。 2.竞争的消极作用 (1)竞争的发展必然促使生产和资本趋于集中,集中到一定程度,便可能追求垄断; (2)在竞争中部分经营者在逐利性本能驱动下,采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同样会造成对正常竞争秩序的破坏。 (3)竞争需要一定的信息成本。 (4)完全自由的市场竞争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自发性。不能真正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甚至会使资源配置产生浪费。 二、竞争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一)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竞争法是指国家在干预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二)竞争法的基本内容和体系 1.反不正当竞争法 2.反垄断法 3.维护公平竞争的其他法律制度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术语出自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规定,凡在工商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后西方国家都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核心内涵。 (二)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指1993/09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立法宗旨为: 1.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3.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1:公用企业的概念 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等行业的经营者。 2:内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第20号令规定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在经营中不得从事限制竞争行为 3:法律责任 依据:反不正当竟争法第23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 1:政府是指除中央政府外的其它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则是指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各级部门。 2:内容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体现 3:法律责任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体现 搭售或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体现 法律责任: 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 招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5条体现,实践中主要表现为A 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串通 B 投标者之间互相串通。 法律责任: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体现但招投标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思考与练习 案例: “某市政府发文规定,由于最近本市连续发生煤气中毒事件,因此各单位必须统一使用本市煤气公司生产的煤气安全阀”。 问 1 市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 2 应如何承担责任? 思考与练习 9、甲市自来水公司发布了一个文件,称以后凡需要安装自来水管的建筑工程,须按其指定到华泰机电公司购买铺设自来水管道需要的水龙头等设备,然后拿着购买单据到自来水公司申请供水,否则不予供水。 问:1 此行为是否合法, 2 谁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 二、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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