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八章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二、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三、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法定继承的概念:也称无遗嘱继承,与遗嘱继承相对,是指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或遗嘱无效或遗嘱继承人拒绝继承财产时,按法律的规定进行继承的制度。各国在法定继承的相关问题,如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顺序、代位继承、应继承份额、继承权的丧失和继承权的放弃以及遗产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 各国对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 各国对继承人的顺序规定不同 各国对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规定不同 继承人的范围存在法律冲突的问题 未亡的配偶 兄弟姐妹 养子女、非婚生子女 继承人的亲等级别(意大利10等亲;法国12等亲) 继承人的范围方面的法律冲突:以两岸四地为例 大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香港在上述人员中除外祖父母外,其余均为法定继承人,同时还增加了伯、叔、姑、舅、姨、甥、侄,其法定继承人范围远宽于内地的规定;澳门地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更广,除大陆的法定继承人外,还包括兄弟姐妹的卑亲属,旁系至第四等血亲;台湾地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大陆基本一致,区别主要在于台湾民法典不承认继子女、继父母、继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不论其是否形成抚养、扶养关系。除上述区别外,大陆继承法规定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法定继承人,这是大陆继承法的一个特别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均没有将其列为法定继承人。 继承人的顺序 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 在法定继承中,虽然继承人的范围已确定,并不是所有继承人可以同时享受继承权,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 继承人的顺序:以两岸四地为例 大陆继承法将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还规定,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香港法律没有规定继承顺序,而是依继承人与无遗嘱死亡人之间的婚姻、血亲的远近,经济和生活上的依附程度,来确定继承遗产的顺序。澳门《澳门民法典》将法定继承分为五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及直系血亲卑亲属;第二顺序为配偶及直系血亲尊亲属?,即在被继承人没有卑亲属时,由配偶和尊亲属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三顺序为与死者有事实婚姻关系之人;第四顺序为兄弟姐妹及直系血亲卑亲属;第五顺序为四亲等内之其他旁系血亲。台湾地区继承法的继承顺序分为血亲继承和配偶继承两种情况。血亲划分为四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直系血亲卑亲属;第二顺序为父母;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第四顺序为祖父母。配偶可以与血亲的任何一个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在没有血亲继承人时则单独继承全部遗产。 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以两岸四地为例 我国大陆对于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没有规定具体界限和比例,而是按权利义务相一致、男女平等、赡老扶幼、和睦团结的原则,确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香港对法定继承人应得的份额规定非常具体。当无遗嘱者死亡时,若只遗下配偶而无其他亲属,其遗产全部由配偶继承;若只遗下配偶和子女,则应先从遗产中拨出5万元,并连同自死亡之日起到遗产分割时止,按5%计算的年息归在世配偶,余下的遗产,配偶享有1/2,其余1/2由子女摊分;若无遗嘱死亡者去世时没遗下子女,而有在世的父母亲或兄弟姐妹,或兄弟姐妹的子女时,则应先从无遗嘱死亡者的财产中拨出20万,连同自逝世之日起至分遗产时按5%计算的利息,一并归在世配偶;余下的遗产在世配偶可继承1/2,其余1/2由在世的父母双方平均分享;若父母亲均死亡,该一半财产可由无遗嘱死亡者的兄弟姐妹或侄甥等继承;没有配偶的,由子女、父母等继承人按血亲远近,经济和生活依赖程度确定顺序继承,在同一顺序中按均等原则分配。 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以两岸四地为例 澳门地区的《澳门民法典》也对法定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作了明确规定,若被继承人仅遗有配偶,没有其它血亲,其遗产由配偶全额继承;若被继承人遗有配偶和卑亲属时,由配偶和卑亲属按人数划分等份遗产继承,但配偶的遗产不得少于遗产总额的1/4;若被继承人没有卑亲属,可由其配偶和尊亲属继承遗产,其中配偶应占遗产总额的2/3;没有配偶的,由其他继承人按继承顺序平分。13台湾地区的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也作具体规定。配偶与被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属同为继承时,其应继承的份额与其他继承人平均;配偶与被继承人父母或与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同为继承时,其应继份额为遗产的1/2;配偶与被继承人之祖父母同为继承时,其应继份额为遗产的2/3;若没有其他继承人时,其应继份额为遗产的全部。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区别制 同一制 遗产所在地法 合并制(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法) 法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第八章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ppt
- 第八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2.ppt
- 第八章摄像与录像5(论文资料).ppt
- 第八章政府的微观经济政策.ppt
- 第八章教学(精编).ppt
- 第八章教育法的基本内容.ppt
- 第八章数值微分和数值积分.ppt
- 第八章数字电路基础.ppt
- 第八章数模模数变换器.ppt
- 第八章放大器设计.ppt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车辆工程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财务会计教育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财政学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冶金工程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城乡规划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俄语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车辆工程专业》生涯发展展示PPT.pptx
- 秘密花园读后感.doc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