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刑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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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刑 法 ?教学目的: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加深对犯罪和刑罚知识的了解。 教学重点:犯罪和刑罚的法理分析(含犯罪构成、犯罪的心态形态、刑罚的运用等)。 教学难点:犯罪构成的掌握。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 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1???? 刑法的概念 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关于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惩罚的法律。 广义: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指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 刑法的任务 A:维护秩序 B:保障人权 二 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 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罪、处什么刑以及量刑幅度,都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不能叫犯罪。 2、罪刑相适应原则 犯多大罪,处多重刑;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3、罪责自负原则 一人犯罪一人当。反对封建的“株连九族”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 刑法的效力范围 效力范围即适用范围,指刑法在何地、对何人、在何时有效。 1、地域上的效力(空间效力)。 我国的一切领域——领土、领海、领空,包括驻外使馆、飞机车船内 2、对人的效力 四种情况: A、我国公民在国内——完全适用 B、我国公民在国外,三年以下徒刑不追究;但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C、外国人在我国适用,但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者除外 D、外国人在国外对我国犯罪,三年以上者适用,但所在国法律认为不犯罪者除外 3???? 时间上的效力。 生效、终止和溯及力。前二者都有明文规定。后者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第二节? 犯 罪(重点) 一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是什么) 1????? 犯罪的概念 2???? 犯罪的特征 A、?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B、?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C、? 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二 犯罪构成(为什么是犯罪) 1??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是决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2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what) 犯罪的客观方面——说明犯罪活动外在的诸客观事实(how)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why) 犯罪主体——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who) 三、罪过心态的法理分析 1、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的犯罪。 明知……希望…——直接故意犯罪 明知……放任…——间接故意犯罪 2、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遇见,或者已经遇见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结果未能避免。因而构成犯罪。 前者——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后者——自信的过失犯罪。后者的主观过错较大 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四、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中,有犯罪既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完成等多种形态。 1 犯罪既遂——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法定刑是以犯罪既遂为标准,其他如犯罪未遂、中止、过失犯罪等都是参照减轻、从轻等。 2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对预备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3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行为。 对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但不能免予处罚。 4 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对中止犯应减轻处罚,未造成危害者可免罚。 五、共同犯罪 1????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三:一是两人以上;二是具有共同犯罪行为,为一共同的犯罪目标,互相配合。三是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即共同犯罪者都知道自己是在故意犯罪,不是被胁迫等;且都知道其他犯罪者在和自己一起实施犯罪行为,不是被欺骗。 传统犯罪组织与新型犯罪组织 六、排除危害社会性的行为(一) 这类行为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犯罪,但实质上不是犯罪而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包括: 1??正当防卫(伤害对象是人)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起因条件) (2)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时机条件) (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对象条件) (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限度条件)因为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借故伤害对方。防卫过当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必要限度”——“相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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