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005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精神卫生项目.docVIP

表12005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精神卫生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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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表第一部分: 示范区的组织管理结构 省 编号      注:编号指686I期已下发的示范区指定编号 1.1.1、省级精神卫生项目组 如有变化,请附现工作组成员名单 1.1.2、示范区是否成立了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是=1,否=0: 如已成立,请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1.3.1、示范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制定了与686II期有关的办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各项规章制度 是=1,否=0: 如已制定,请附电子版全文 1.1.3.2、示范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设立了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 是=1,否=0: 如已设立,该办公室设在                              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姓名 职责分工 1.1.3.3、示范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建立了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机制 是=1,否=0: 如已建立,参与的机构有: 省级医院:          个 市级医院:          个 区/县级医院:         个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个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个 乡镇卫生院:         个 村卫生院:          个 城市居委会:          个 村居委会:           个 1.1.3.4、示范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建立了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治队伍 是=1,否=0: 如已建立,参与686-II期的人员有: 卫生行政管理人员 人数:         名 精神科医生(不包括个案管理员) 人数:         名 精神科护士(不包括个案管理员) 人数:         名 个案管理员 人数:         名 居委会人员/村委会人员 人数:         名 警察 人数:         名 其他人员(请说明:              ) 人数:         名 合计 人数:         名 1.1.3.5、示范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专科医院/具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名称 在该医院是否成立了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监管治疗组 是=1,否=0: 如已成立,组成的医生人数有:     名 1.1.4、示范区是否已指定专人负责数据/资料的质量管理(质管员) 是=1,否=0: 如已指定,请填写 姓名: 职称: 职务: 办公室电话:(区号    )- 手机: 电子邮箱: 1.1.5.1 登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档立卡 例 1.1.5.2 录入《全国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网络) 例 1.1.5.3 已随访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 例 1.1.5.4 已确定免费给药患者 例 1.1.5.5 已进行免费应急处置 例 1.1.5.6 已收治免费紧急住院患者 例 各 省 编号      1.2.1、示范区是否对2005.12-2006.5期间有肇事肇祸行为和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进行登记或记录? 有=1,无=0: 1.2.1.1来自公安机关 评定依据或标准(请说明): 人数:                  名 人次:                 人次 肇事:                  名 肇祸:                  名 处理方式及人数: 1.2.1.2其他来源(请说明): 评定依据或标准(请说明): 人数:                  名 人次:                 人次 肇事:                  名 肇祸:                  名 处理方式及人数: 评估表第二部分:省 编号      2.1.1、示范区精神疾病的流行病学数据     有=1,无=0。请填写1或0: 如有,请列表简要说明,并附相关文献或材料 2.1.2、在686项目之前,示范区是否已有患者信息登记系统? 有=1,无=0: 如有,请填空说明: 所登记的精神疾病的种类                               已登记的精神疾病的人数                               信息登记系统的主管部门是                              2.1.3、在686项目之前,示范区是否已有对患者的随访制度? 有=1,无=0: 如有,请填空说明: 所随访的患者的疾病种类                               所随访的患者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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