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法基知识要点.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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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基知识要点~~~华丽坑爹版(一字一句地敲上来的啊、、、) 来源: 徐晓曼?Ch的日志 一、基本概念(40——8、4、6、10、10、2) 第一章?????????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的渊源:实质意义上,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内容来源;形式意义上,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这里所讲的是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它是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类别,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 法律体系:就是将一个国家的现行法按一定标准和原则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构成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是一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有:宪法部门、行政法部门、刑法部门、民法部门、经济法部门、诉讼法部门等。 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行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既包括行为人在合法状态下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各种应尽义务,也包括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后果;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是专指后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的规定承担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并对这些事件和行为法律上的效果发生面向过去和未来的影响。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法的制定程序:提出法律议案、审议法律草案、表决通过法律、公布法律。 第二章 国体:国家性质是指国家的阶级属性。(我国——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国家政体也称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为实现对内对外职能而确立的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宪法性法律:是指由普通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宪法规范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宪法惯例:是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的有一定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果。 第三章(考的可能性很小。。。随便扫两眼吧)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简称,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制度。 行政诉讼:是法院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一定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公诉:是指行使国家公诉权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确认侦查阶段所收集的收据已经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提请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的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量刑情节:是指在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是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管辖: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大同种类的司法机关之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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