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工程联系单 工程名称花桥台湾商品交易中心一期主 旨颁发工程管理规定主送单位台湾商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工务部文号弘辉(工管)字第1109108号抄送单位无日期2011.09.29发文单位弘辉建设开发(中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附件随文检附说明:为规范对台湾商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管理,特颁发此工程管理规定,请贵部从即日起按此规定执行,将该工程管理规定书面发文告知项目监理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并召集本项目监理单位及各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分包的班组长)开会,深入学习该工程管理规定,以利工程管理。承办员:部门经理:部门主管:批示意见(请签收后回传 谢谢)收文签字:台湾商品交易中心(昆山)有限公司工程管理规定为规范对花桥台湾商品交易中心项目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管理,特制订工程管理规定如下:1、工程监理例会制度1.1 由项目监理单位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甲方工务部、项目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各分包单位项目部主要人员参加,每周定期(定期时间由第一次会议确定)召开工程例会。1.2 总、分包项目经理(合同约定或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本工程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会前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参加工程例会的,罚款1000元/次(以会议签到簿为准)。工程例会迟到的,罚款100元/次(以会议签到簿为准)。会议纪要应在每次会议结束后的24小时内由监理单位发送给各与会单位,如未及时发送,罚款100元/次(以签收时间为准)。请假次数每月不多于2次,多于2次的不予批准。1.3 不论是项目监理单位还是甲方工务部更改例会时间,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各方。总包单位因故如需调整例会时间,需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1.4会议形式:A、由总包方汇报本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提出下周工作计划,对本周未完成计划和检查问题的整改措施,提出需要项目监理单位、甲方工务部协调的工作内容。B、项目监理单位、甲方工务部通报现场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C、项目监理单位、甲方工务部对需要协调的工作给予协调和解答。2、监理工程师2.1 在征得甲方工务部同意后,项目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2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质量验收标准、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文明施工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单位提出优化建议。2.3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等,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返工。如经监理工程师两次书面限期通知,施工单位仍未完成,罚款1000元/份(以发出的监理通知单及现场照片为准)。2.4 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检查和处罚权,如经监理工程师两次书面限期通知,施工单位仍未完成,罚款1000元/份(以发出的监理通知单及现场照片为准)。2.5施工单位应将前一日进场施工机械、主要材料、管理人员、各工种施工人员及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于每天上午9点之前上报给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务部处,如未及时上报,罚款100元/次(以签收时间为准)。2.6由于甲供材、甲分包项目、重大设计变更产生的停工、窝工必须7日内取得监理及甲方的书面确认,如无项目监理单位及甲方工务部书面确认,施工单位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材料均不能作为工期索赔的依据。3、工程质量管理规定3.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标准。3.2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验收,均不解除施工单位对自行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须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施工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施工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施工单位未能在限定时间(项目监理单位或甲方工务部书面通知的时间)内遵从无偿负责跟进工作包括拆除及重修等事宜,致甲方工务部聘他人代为完成此等工作,则所涉及之经济损失,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还,计算方式为上述发生费用加50%甲方管理费计算,并由甲方工务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发出的通知单及现场照片为准)。3.3对于项目监理单位和甲方工务部日常巡检发现的质量问题,将视问题的大小和严重程度,予以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如经监理工程师两次书面限期通知,施工单位仍未完成,罚款1000元/份(以发出的监理通知单及现场照片为准)。质量问题经修补、返工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罚款500元/次(以照片为准)。3.4施工单位由于质量问题受到政府质监部门通报批评,罚款 5000元/次(以政府质监部门书面通知为准)。3.5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隐瞒不报者并隐蔽施工的,一经查出,罚款10000元/次(以照片为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