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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学术论文欣赏:董仲舒《春秋》质文法统考论
余治平
【英文标题】On Dong Zhongshus Theory of Outer Form and Inner Substance in Spring and Autumn
【作者简介】余治平,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 200235
【内容提要】关于今存《春秋繁露》一书的作者,一直颇有争议。而其中的《三代改制质文》篇则既有董仲舒之亲撰,也有后世春秋学者的文字篡入,这明显反映在《春秋繁露》与班固《汉书·董仲舒传》对质、文法统的不同理解与诠释中。在《玉杯》、《三代改制质文》篇中,文的礼仪、形式都必须依附于质的内在基础。质、文二元互变。礼的产生依赖于质、文共同作用。但《汉书·董仲舒传》中出现的忠、敬、文谱系及其交替、流转作用之理势,则足以颠覆董学内部对三代法统的统一性认识。秦汉知识分子多把质、文逻辑关系直接与夏、商、周三代历史与礼制相比配。董仲舒之质文说发明了孔子的微言大义,为汉德从夏、取法《春秋》而重建新王道统奠定了理论基础。
【关 键 词】董仲舒/春秋/质文/忠、敬、文
Dong Zhongshu/Spring and Autumn/outer Form and inner Substance/Loyal, Respect, Substance
孔子之后的儒家队伍中,能够明确继承孔子的公羊学思想,又能够对《春秋》之王法道统进行一番认真辨析和充分论证的,当数汉初的董仲舒。刘歆曾评论说:“仲舒遭汉承秦灭学之后,《六经》离析,下帏发愤,潜心大业,令后学者有所统一,为群儒首。”①现存《春秋繁露》一书,自南朝梁目录学家阮孝绪之《七录》第十七卷提及其书名之后,关于其作者、名称、内容、篇幅等一直争论不休,相继持续了十多个世纪,仅就它的真实性即是不是董仲舒本人之亲撰而言,有认可的,如朱熹、徐复观和当今海内外多数董学研究者,也有持怀疑态度的,如《崇文总目》提要、欧阳修、程大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凌曙。而编排得比较靠前(总共十七卷中列第七卷,总共八十二篇中列第二十三篇)的《三代改制质文》一篇,因为它位于《春秋繁露》解经的部分当中,所获得的认可度则相对较高,人们多以为它应当出自董仲舒之手,但也并不排除一些文字为后世学者所篡入,尤其是最后的“四法”一节②。
然而,如果说《三代改制质文》篇蕴藏着董仲舒政治哲学、历史哲学的丰富内容,描绘出董仲舒《春秋》法统的架构、谱系,因而颇值得后学做仔细深入的清理与研究,则应该不会引起人们太多的反对。顾颉刚说过:“《春秋繁露》一部书里,讲到的古史并不多,但却有几种新的方式把古史支配了。这便是他在《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篇)中所表现的。”③透过“质文”、“王正月”、“三统”、“四法”、“三王五帝九皇”之类的所谓“新的方式”,董仲舒之诠释《春秋》以及孔子之撰作《春秋》的根本目的显然并不在历史本身,而在于由历史本身而折射出来的价值与意义,他们都试图把人们从历史带进历史哲学、从历史感性提升到历史理性。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说《春秋》是一部“立义之书”的基本原因。清代学者苏舆曾“疑此篇名一作‘三代改制’,一作‘三代质文’,而后人误合之也”④。那么,这里的“三代”又指哪三代呢?其实,这里的三代并非指历史上存在过的夏、商、周三朝,而是指商、周与理想化、虚拟化的《春秋》。孔子行素王之业,“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存亡国,继绝世”,改制立法,相当于一统,所以才能够“当一王之法”⑤。然而,商、周、《春秋》之礼法道统又不可能不以夏、商、周三代礼法为原型或基础。本文仅就质、文关系,展示董仲舒对《春秋》法统的仔细辨证与深入诠释。
一、先质后文
从语辞学角度看,如果“素”在质朴、朴实的含义上可以与“质”通,如《淮南子·本经训》曰:“太清之治……其事素而不饰。”⑥又,《后汉书·刘虞传》曰:“虞以俭素为操,冠敝不改,乃就补其穿”⑦,那么,三代礼制之变化则也可以与“质”、“文”扯上一定的关系。进而,“质”、“文”,又可作“素”、“文”。
关于质、文,它们在《尚书》中并没有以一种相对的关系出现过。及至《论语》,孔子及其弟子则有所论述。《雍也》篇中,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朴胜过文饰,则一定像乡野粗人一样莽撞、豪直,有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不藏着掖着;而如果文饰胜过质朴,则一定像庙里的祝官或衙门里的文员一样虚伪、曲折,满肚子花花肠子。真正的君子总能把质朴与文饰搭配均匀,调和得当。显然,孔子之质、文,还并不涉及三代改制的历史循环。“礼,有质有文。质者,本也。礼无本不立,无文不行。能立、能行,斯谓之中。失其中则偏,偏则争,争则相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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