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复习资料【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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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各论与总论的关系是一种密切联系、缺一不可、相互作用的关系各论对总论的作用: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总论对各论:对各论的概括、指导、制约犯罪的分类排列及其分类排列的依据标准是犯罪的同类客体;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顺序排列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罪状分类(掌握)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叙明罪状即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简单罪状即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引证罪状即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空白罪状即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但指明确定该罪构成特征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单一罪状即条文采用简单、叙明、引证、空白罪状其中的一种方式对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混合罪状即条文同时采用简单、叙明、引证、空白罪状其中的两种方式对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罪名(了解)概念: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功能概括、区分、评价、威慑分类根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学理罪名根据条文罪名包含构成内容数量单复,分为单一罪名和选择罪名以罪名在刑法中是否确定不变为标准,可分为确定罪名与不确定罪名罪名的确定在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罪名标题明示;定义明示包含式罪名确定原则合法性、概括性、科学性法定刑概念: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刑罚幅度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指在条文对某种犯罪或某种犯罪的某种情形只规定单一、固定、无量刑幅度的刑种和刑度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指在条文对某种犯罪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度,只规定对该种罪处以刑罚,具体如何处罚完全由法官掌握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指分则条文对某种犯罪规定了相对具体的刑种和刑度我国没有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只有绝对确定和相对确定危害国家罪哪些是特殊主体背叛国家罪只能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实施叛逃罪只能由国家公务人员实施投敌叛变罪只能是中国公民哪些最高刑为死刑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刑罚特点:均应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该类罪,构成特别累犯。背叛国家罪(了解)概念: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客体: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主体:中国公民主观方面:故意,并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叛逃罪(理解)概念: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主体: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直接故意间谍罪(掌握)概念:指参加间谍行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以上三种,只要实施一种,就可以构成。主体: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故意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无犯罪的故意正确认定犯罪形态:行为犯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参加间谍组织后又实施刺探、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或者在接受外国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派遣的任务后进一步实施完成任务的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都只能按一罪处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掌握)概念: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具体包括: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行为的方式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行为对象是国家的秘密或者情报,具体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故意间谍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区别: 主要从行为人传递情报的对象来区分,如果行为人是向境外的非间谍组织机构或个人提供情报,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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