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国统一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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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 祖国统一论 重点: “一国两制”理论的形成过程 “一国两制”理论的内容、意义。 结合胡锦涛在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大会讲话精神理解解决台湾问题,以选择题为主。 第一节 实现祖国完全同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1.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1)爱国主义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是一个国家民族意识和民族觉悟的集中反映。 (2)中华民族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悠久的中华文化,是维系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牢固纽带,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华民蕨历史发展的主流;反对分裂,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光荣传统。 2.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 3.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 二、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1.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 2.台湾问题实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 3.周恩来将我们党提出的一系列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政策和主张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为:(1)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陈诚、蒋经国亦悉由蒋意重用;(2)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当时台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3)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征得蒋之同意后进行;(4)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 【知识拓宽】 (1)港澳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分别属于中英、中萄之间的问题;台湾问题是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属于中国内政问题. (2)“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最初是针对台湾问题的解决而提出的,但首先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 (3)一个中国原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前提、基础和核心。 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1.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标志着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重大转变。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1)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申目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坚决反对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 (2)两制并存。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3)高度自治。行政管理权、独立的防务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立法权。 (4)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3.江泽民于1995年1月30日发表的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 4.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新世纪的三大任务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5.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2)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3)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4)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新时期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 6.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重要法律,将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来处理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 ②“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③“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统一。 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 【知识拓宽】 20世纪70年代,随着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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