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对《标准》问题的处理建议技巧.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对《标准》宣贯培训研讨提出问题的处理建议 (讨论稿) 一、新老《标准》的过渡问题 【各地意见】 各项工程一律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有一定困难。由于新《标准》的重大修订多,贯彻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多。同时,各地买到《标准》的时间较晚,《标准》的培训也是从4月下旬才陆续开始,因此,希望部有关部门能考虑各地的情况,对新老《标准》过渡的若干问题予以具体明确。 【处理建议】 建议部水运局正式发文,对新老《标准》实施的过渡主要具体问题进行明确。《标准》组的具体建议如下: 1、2009年1月1日后开工的工程(包括在这以前签订合同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从2009年1月1日起,一律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执行。 2、2009年1月1日前已经完工(或基本完工)但需在2009年1月1日后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的单位工程 (1)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验评定等级及资料仍按原标准的规定执行,无需重新进行整理或改动。 (2)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仍按原标准的规定进行。 (3)质量鉴定的结论,对于按原标准可鉴定为“优良”和“合格”的工程,其质量鉴定结论一律写为“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75)检验合格规定”; 3、2009年1月1日前,尚未完工的单位工程 (1)已经完成和施工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并已按原《标准》通过质量检验评定或验收的,其质量等级、质量控制资料、质量检验资料可保留原有内容和格式,在进行竣工资料整理归档时可不做变更,其质量检验及验收结论均应自动转为质量检验合格。 (2)尚未施工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应按新《标准》的规定执行。 (3)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按按新《标准》的规定执行。其中对“涉及安全和主要成使用功能项目检测”,应选择过2009年施工的内容进行。 4、工程合同中有关质量等级约定条款的处理 由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可按如下原则进行协商。 (1)标准颁发前,工程合同中对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质量等级的约定,无论是 “优良”或“合格”,均应自动改为“符合新《标准》合格检验标准”。 (2)质量监督机构在对已签合同有质量等级约定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时,对于按原标准规定鉴定可以达到“优良”等级的,在质量鉴定结论中可采用“按原标准规定评定为优良等级,并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75)检验合格的规定”进行处理。 5、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计划的执行。 (1)过渡期前开工并已确定划分计划的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可不做修改。 (2)过渡期后开工或虽已开工但未确定划分计划的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二、《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标准》废止后,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的试验方法问题 【各地意见】 交通运输部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公告”(2008年第40号文)中废止了《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标准》(JTJ/T257-96)。对于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的抽样及检验项目在《标准》中有规定,但是试验方法却没有了依据。 【处理建议】 1、建议在新编的《塑料排水板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中增加一个附录进行处理。这一建议已与《塑料排水板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修订组进行了沟通。 2、在该规程未颁发以前,其试验方法仍《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标准》(JTJ/T257-96)得附录执行。(在“《标准》宣贯培训讲义”中对塑料排水板的质量检验和试验方法也有具体说明,也完全适用)。 三、验证性检验的费用及实施的有关问题 【各地意见】 《标准》增加验证性检测的规定很有必要,但实施过程还有许多具体问题,如国家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后的检测费用、检测的时间、检测的作用和不相符时的处理等,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明确。 【处理建议】 1、验证性检验的费用 建议部水运局和部质量监督总站对“验证性检验”的费用问题进行研究,给予明确或提出指导意见。 《标准》第4条“验证性检验是由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由通过计量认证并取得相应能力等级的检测单位对涉及结构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进行的复合性抽样检验”,对验证性检验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目的(验证施工项目的结构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实施单位(检测单位)和利害涉及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了明确, 其目的是为检验费用的处理进行了铺垫。在正常情况下,应按照“谁提出,谁应承担费用;谁受益,谁承担费用;谁有责任,谁承担费用”的惯例进行处理。 很明显,业主单位是受益单位,应承担验证性检测的费用;施工单位是责任单位,当通过验证性检测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且因施工单位未尽到质量责任时,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验证性检测费用。 2、验证性检验的时间 《标准》第.3款规定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的条件之一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

文档评论(0)

475333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