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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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篇一:关于民法和行政法关系的理解 关于民法和行政法关系的理解 民法通则规定,中国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称。行政法是指现代国家据以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规则的总称。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和各种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其中也包括某些财产关系。 首先,作为私法的民法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在法律性质上存在巨大区别。 其次,民法以个人意思自治为出发点,其任务是调整公民之间潜在或者已经发生的利益冲突;而行政法以行政主体的意思先定为原则,其任务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再次,虽然民法和行政法都调整财产关系。但二者有所区别: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行政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或者经济关系,主要属于纵向的财产关系或经济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往往是基于国家对经济的管理,而发生在国家与企业或个体生产者之间,因而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命令与服从的行政隶属性特征。 虽然作为私法的民法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在法律性质上存在天壤之别,但两者还是具有一定的共通性,行政法对财产关系的调整可以说是对民法的一个补充,二者具有互补性。并且民法在行政法上的适用也是有可能的。 李文涛 日语1003班 学号2010111375 篇二:论社会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 龙源期刊网 .cn 论社会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 作者:万心遥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1期 摘 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社会法正式成为我国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正确区分社会法和其他部门法对于明确部门法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会法与行政法虽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但二者关系十分密切。它们在立法目的、调整对象方面有着各自的特色。社会法与行政法在主体上有一定的重合,学界所称的社会行政法还将二者紧密联系到了一起。 关键词 社会法 行政法 部门法 作者简介:万心遥,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008-02 社会法是我国近年来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大潮中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至此,社会法真正定位成了我国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但也应该看到,社会法与其它部门法比起来成立较晚,尽管当前已相继出台了18部社会法法律法规,作为部门法其仍然不成系统。由于在立法理论和立法技术上吸收了其他部门法的经验,在调整关系方面与其他法律有交叉之处,因此为了明确社会法的地位和作用,有必要将其与其他法律部门进行比较。在此,笔者对社会法和行政法的关系做初步探讨。 一、社会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一)社会法与行政法分别属于不同的部门法领域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社会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属于单独的法律领域已经没有异议,笔者在此姑且称之为“社会法领域”。但追溯历史,不难发现在此之前对于社会法的定位学界一直存有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社会法属于公法与私法之外的“第三法域”;另一种认为社会法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就当时而言,“第三法域”的观点侧重描述社会法的法律属性,因其不具有传统公法或私法的典型特征,属于公法和私法的融合。而“独立法律部门”的观点则是以社会法的调整对象和价值目标作为侧重点考虑的。而今看来,当时对于社会法定位的讨论确实有很大的意义,学者们的讨论为实践中社会法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国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社会法法律体系,颁布了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法律。 篇三:论经济法、民法、行政法的起源、特点及其之间关系 龙源期刊网 .cn 论经济法、民法、(转 载 于:wWW.xlTkWJ.Com 小 龙文 档 网:论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的起源、特点及其之间关系 作者:孙路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22期 摘 要 伴随着法律学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繁琐,很多大学生在对学历提升的同时,在选择专业的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盲目性。本文对经济法、民法、行政法的相关概念以及起源和特点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介绍,希望可以通过本文给有意向朝这方面发展的同学提供相应的帮助。 关键词 经济法 民法 行政法 起源 作者简介:孙路,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07-02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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