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人民法院案例选》第89辑典型民商裁判规则15条要素.docVIP

《人民法院案例选》第89辑典型民商裁判规则15条要素.doc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案例选》第89辑典型民商裁判规则15条 【规则摘要】 1.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据实确定权属 ——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在另一方主张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并提供充分的相反证据情况下,应据实确定物权人。 2.以交付预付式消费卡的方式付款,应视为债权转让 ——预付式消费卡交付应视为债权转让。在无特别约定情况下,支付消费卡一方对嗣后消费卡无法消费不负担保责任。 3.因被他人伪卡盗取存款的,发卡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卡被他人以复制伪卡方式盗取存款的,发卡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4.村经济合作社违规为个人借款担保,担保应为无效 ——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社员大会表决通过,为个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即便已盖章,该担保仍无效。 5.抵押权人可申请特别程序,请求法院实现担保物权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申请特别程序,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6.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应以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成立时取得,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前提条件。二者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7.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路产损失、机动车损失险的处理 ——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所致路产损失不能向高速公路管理者代位求偿。代位求偿机动车损失险时,应适用过失相抵。 8.伪造股东签名转让其股权的,股东会决议部分无效 ——伪造个别股东签名而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涉及处分股东私权利部分,因违反股东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无效。 9.公司不能以股东了解公司状况而抗辩其知情权行使 ——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股东行使知情权具有不正当目的,仅以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已有所了解为由抗辩的,不予支持。 10.股东近亲属存在同业竞争情形,股东知情权应受限 ——股东近亲属经营与股东所在公司同类业务,两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时,公司可拒绝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请求。 11.一人公司是否适用人格否认制度,看是否高度混同 ——一人公司是否适用人格否认制度,应重点审查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公司财产、人格、人员等方面的高度混同。 12.票据本身并不能作为双方之间存在原因关系的证明 ——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票据基础法律关系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其应首先就双方存在的买卖法律关系进行举证。 13.直接前后手债权人,可诉请合同债权或票据追索权 ——票据关系的直接前后手之间发生合同债权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选择以主张票据追索权或合同债权方式行使诉权。 14.委托人在进出口贸易环节风险,不应由代理人承担 ——委托代理进出口法律关系中,委托人在进出口贸易中,因自身决策所致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应由代理人承担。 15.原审原告作为被上诉人,二审期间可申请撤回起诉 ——作为被上诉人的原审原告在二审期间申请撤回起诉的,只要该诉讼权利处分行为不损害他人权益,法院应予准许。 【规则详解】 1.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据实确定权属 ——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在另一方主张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并提供充分的相反证据情况下,应据实确定物权人。 标签:权属登记|离婚|不动产登记簿|高度盖然性 案情简介:1998年,张某与刘某恋爱。2001年6月,双方登记结婚。2005年,刘某起诉离婚。2001年9月登记在刘某名下房产的归属,成为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张某主张该房系其于2001年3月以52万元参与竞买,嗣后悔拍并私下与房主协商以45万元成交的房产,当时为规避拍卖规则,以刘某名义付款。张某提供了当时的取款凭证。 法院认为:①不动产权属证书具有初步证明物权归属作用,不动产登记簿系确认不动产物权归属依据,但亦仅具权利推定证据效力。在一方当事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相反证据情况下,法院应综合审查相关证据证明力,判断各证据证明力大小,运用优势证据规则判断不动产物权归属,以确认不动产物权人。②本案查明事实证明诉争房屋于张某、刘某婚前经拍卖取得,产权人之所以登记在刘某名下,系因张某悔拍并私下与房屋出卖方另行商议以低于竞拍价格购房所致,即为规避拍卖程序相关竞拍规则,在诉争房屋未经再次拍卖程序情况下,以刘某名义按协商价格延用原拍卖程序成交,系特殊形式的顶名买房。③张某取款时间、数额与交购房款时间、数额基本吻合,形成高度盖然性,同时与其竞拍房屋意思表示相印证。刘某虽主张系其自己出资购房,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购房资金来源及出资购房情况,用于推翻或排斥张某主张的前述取款用途,故对其主张不予采信,判决确认诉争房屋归张某所有。 实务要点: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产,在另一方主张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并提供较为充分的相反证据情况下,法院应综合审查相关证据证明力,判断各证据证明力大小,运用优势证据规则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2232文档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