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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演示文稿教学课件作者第三版07.09.033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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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种类 理解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合伙企业设立 条件与程序 掌握合伙企业的执行、入伙及退伙的效力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 合,是一种合同关系。合伙企业是两个人以上为了共 同目的,共同出资,在合伙协议基础上组建的一种企 业组织形式。   我国《合伙企业法》确定了两种合伙企业类型, 即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我国的《合伙企业法》还规 定了一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即采用合伙制的以专 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 构,比如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诊所等。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 适用范围   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在设立、 经营、变更、终止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 适用范围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决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张三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人?   张三为某派出所民警,其有几个好朋友准备 合伙开办一个养殖企业,拟请张三作为合伙人。 张三的合伙人资格是否合法?   分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 人,如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 因此,张三不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依据,也是 确定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合伙协议应当 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 立,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方能生效。 (三)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 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 务出资。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 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 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 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四)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 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 份证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 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 业的成立日期。 二、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范围   合伙企业的财产    = 合伙人的出资 + 合伙企业的收益   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的收益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 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 使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 伙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企业的财 产。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具有共有财产的性 质,即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对合伙财产的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均应当依据全体合 伙人的共同意志进行。 (三)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将会影响到合伙企业 以及其他合伙人的切身利益。《合伙企业法》对合 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作了限制性规定。   1. 合伙人之间转让。   2.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   3. 因法院强制执行的转让。 (四)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 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 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一)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可以采取下列两种方式执行合伙事务:   其一,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其二,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 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执行合伙事务。 该合同对合伙企业是否发生效力?   合伙企业A 由甲、乙、丙、丁出资成立。合伙人委 托乙对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在经营过程中,企业A 限 制了乙的权限:合同的标的额超过50万元时,必须经由 全体合伙人确认。后企业A 与 B公司签订了一笔业务, 涉及标的额60万元,但因某种原因乙没有联系上其他合 伙人。其他合伙人知道后,都不赞成,主张该合同对合 伙企业无效。问:该合同对和伙企业是否有效?   分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 行合伙事务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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