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经济法演示文稿教学课件作者第三版07.09.0315章课件.ppt

经济法演示文稿教学课件作者第三版07.09.0315章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7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十五章 金融法 了解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主体及监管原则;中央银行 的性质、业务范围及组织机构 理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设立及经常性 的监督管理;中央银行的金融业务范围;商业银行 及分支机构的设立;本票及支票的特殊规则 掌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措施;中央银 行的监督管理措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及监管; 汇票的主要票据行为 第一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一、银行业监督管理概述   (一)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主体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主体(见图15-1)。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 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 监督管理,适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银行业监督管 理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 实施监督管理。 (三)监管的原则   银行业监管的原则包括四个方面,见图 15-2。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 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 准入的监督管理(见图15-3)。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常性 监督管理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常性监督管理(见 图15-4)。 四、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 管理的措施 四、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 管理的措施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 一、中央银行概述   (一)性质   中央银行,是指代表国家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并从事有关金融业务活动的特 殊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充当着三种角色(见图15-5)。 (二)职责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范围包括两个部分 (见图15-6)。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范围 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经理国库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机构(见图15-7)。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管理金融业的特殊 金融机构,其业务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相比,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是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 (一)主要业务内容 (一)主要业务内容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经营特点不同于其他银 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活动需要一定的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 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 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 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 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 支;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   (一)财务预算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 核后,纳入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 预算执行监督。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 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 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 缴中央财政。中国人民银行的亏损由中央财政 拨款弥补。 (二)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 3 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 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 监督管理   (一)直接的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个 人的以下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与中国人 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 定的行为;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 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 为;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代理中国人民银 行经理国库的行为;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二)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 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 之日起三十

文档评论(0)

精品课件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