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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 了解仲裁的概念及仲裁机构的设置;经济审判的 概念; 理解仲裁法的基本原则;理解经济审判中的管辖 制度; 掌握仲裁的程序及其效力;经济审判的程序及其 效力。 第一节 经济仲裁 一、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和仲裁法 1. 仲裁 仲裁法是调整 在仲裁过程中发生 的各种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关于仲裁的适用范围,我国《仲裁法》明 确规定: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 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 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三)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是仲裁立法的指导 思想,是贯穿整个仲裁过程、仲裁机构和双 方当事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 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独立原则 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 决纠纷的原则 (四)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1. 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 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 构不予受理。 2. 或裁或审制度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不能向法院起诉,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 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 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作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 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者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一)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是组织进行仲裁工作、解决 经济纠纷的事业单位法人。仲裁委员会由主 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 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员的资格有哪些?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 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仲裁协会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仲裁委员 会的自律性组织。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 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其职责包括: 一是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二是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 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三、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 1. 概念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方式请求 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 纷的共同意思表示。 三、仲裁协议 2. 种类 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两类, 如表18-1所示。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和独立性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三项内容(见图18-1)。 (三)仲裁协议的无效 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 议; (4)口头订立的仲裁协议; (5)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决议的。 四、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1. 仲裁的申请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当事人可以 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此外,当事 人还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 及副本。 四、仲裁程序 2. 仲裁的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 5 日内,认为符 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 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 由。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 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 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并由仲裁委 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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