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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标题:中国早期社会学中的乡村建设学派论文作者 郑杭生/李迎生论文关键词 ,论文来源 社会科学战线,论文单位 长春,点击次数 726,论文页数 232~243页2000年2000月论文网 /paper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国不少地区兴起的一场声势浩大的乡村建设事业,学术界一般称之为“乡村建设运动”。提倡和参加乡村建设的人员,既有一批进步的社会学者、经济学者、农业专家和有志青年,也有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中的改良派,还有一些则是国民党政府大大小小的官员。主办乡村建设的机构,有的是学术机关,有的是高等学校,也有的是民间团体,还有一些是政治机构。乡村建设工作所侧重的方面,有的侧重平民教育,有的侧重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有的侧重于农村经济事业,也有的侧重于乡村自治,可见,从事这场乡村建设事业的成份是极其复杂的。 本文不打算对这场乡村建设事业进行面面俱到的介绍与讨论,而仅仅拟对其中起核心作用的“乡村建设学派”的理论与实践作一概略的考察。“乡村建设学派”是我们的新提法,于一门学科发展史的研究中,这样的提法或许更准确些。再者,我们提“乡村建设学派”也是由于这场乡村建设事业主要是由一些学术界知识分子提倡、引导与参加的,而其中的核心人物,如晏阳初、梁漱溟、李景汉等,都是中国社会学发展史上的知名人物。他们在对中国社会现实的研究中,形成与借鉴了中外各种社会学理论学说,然后以此为指导,从事实际的乡村建设事业。“乡村建设学派”的理论是不彻底的,实际工作是社会改良性质的,是对旧中国农村社会恶性运行的现实的修修补补,但这一学派所作的探索还是有一定价值的,在中国社会学发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一、乡村建设学派产生的社会背景 乡村建设学派的产生,有其客观必然性,它是当时中国社会所陷入的严重的经济与政治危机的产物。 从经济上看,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以农立国的封建国家,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对多数,依靠农业和传统的手工业,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然而自近代以来,帝国主义的入侵,打破了农村昔日的宁静,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开始逐步走向破产;西方廉价工业品的大量涌入,又破坏了中国农村传统的手工业生产。民国初年以来,农村连年发生的灾荒和军阀混战的不断加剧,更使中国农村经济雪上加霜,进入二、三十年代以后,其蓄积的问题更加严重了。据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一书中所提供的资料,华洋义赈会于1922—23年间对冀皖苏浙一带农村状况进行了调查,各地农户年收入在150元以下的达67.9%, 其中河北各县达到80%;农户年收入不足50元者达28.8%,其中河北各县达62.2%。华洋义赈会这次调查,反映了各地农村灾患的特殊情形。另据后来对我国北部农村地区所作的调查,农户每家平均年收入为217.6元;对东部农村地区的调查,每户年平均收入为315.5元。孙先生认为, 这大概反映了当时中国各地农村家庭收入的一般情形。在农户家庭年生活费支出中,全国农村平均用于食品支出所占比例高达59.9%,其中河南开封达到76.7%,新郑达75.1%;安徽来安县农户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最低,亦达48.7%。以恩格尔定律来衡量,饮食支出占家庭总支出59%以上者属于贫困;此项支出介于50%—59%之间的属于勉强度日的家庭。那么,当时中国农村家庭,除极少数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属于贫困线以下。 以上数据仅仅反映了二、三十年代农村家庭经济生活的一般情况。实际上中国农村当时实行的仍是封建土地占有与分配制度。据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1934年对江、浙、陕、豫等省农村状况的调查,自己不事耕作的地主虽只占总户数的2.3%, 每户平均拥有土地却高达132.9亩,拥有田亩百分比为26.8%;而占总户数64.7%的贫雇农, 每户平均拥有土地仅占4.6亩,拥有田亩百分比为26.3%。 地主家庭拥有的土地每人平均达19.6亩;农户家庭人均则不足1亩。 (注:以上所引数据参见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三册,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64—69页。)因此,当时占总户数绝对多数的贫雇农家庭必须向地主等拥有大量土地者租地耕种,才能勉强维持生计,为此,又要接受地主的残酷剥削。结合农村封建土地占有与分配制度加以考察,则农户家庭所经受的困苦难以想象。 从1931—1935年间,全国每年都有半数以上的省份发生水旱灾害,其中1931年发生的江、淮、运河流域的大水灾,灾区延及十六省,灾民达五千万,财产损失达二十几亿元以上。农民冻饿而死和外出逃荒者大量增加。1931年至1936年,全国因灾荒死亡的人数达698.08万人,逃荒人数更是不计其数,其中1935年仅据全国1001个县上报的数字,农民离村人数至少在2000万人以上。(注:据鲁振祥:《三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的初步考察》,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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