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企业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将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对于未设立台账且未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的研发费用税局将不予认定; (2)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明确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①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②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③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④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⑥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⑦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⑧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在实践工作中企业部分属于研发支出但不属于上述加计扣除范围内的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保费、劳务派遣费、租赁费、维护修理费、咨询开发费、邮电通信费、运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保用品消耗、业务招待费、经济补偿金等。 我们建议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八类费用设置相应的会计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以便准确统计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合理分摊直接与非直接研发发生的费用。 ①研发费用中水电费含办公用与研发用水电,按国税发[2008] 116号文规定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燃料和动力费用可加计扣除,建议账务处理中正确归集区别直接与间接消耗的水电费,以便加计加除时能正确划分研发费用中直接消耗的水电费; ②规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可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资本化开始与结束时点、开始摊销时点确定需要管理层的明确文件,建议规范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文件让财务进行帐务处理时有明确依据,有利于中介机构判断相应的截止点是否合法合理。 谢 谢! *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管理办法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研发费加计扣除工作规范 目录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要规范的法规: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 国税发【2008】116号文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包括社保、公积金)。 不包括在职研发人员的差旅费、招待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不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的折旧费和租赁费,以及仪器、设备、房屋等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不含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不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