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实施细则.doc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环境监测实施细则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遵循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又立足于我总公司油田行业特点及监测技术力量的实际情况,既考虑技术发展的科学性、先进性,又考虑了现实性、可行性。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油田行业环境监测部门内部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废水的监测 第四条 监测点的确定:按废水性质分为A、B两类。 A类:直接排入河道、明渠、灌渠的石油开发生产废水。 B类:其它废水和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机修废水等。 第五条 排污口管理:各排污口要有统一的编号和排放情况简介(废水来源、排放规律、主要污染因子),并且在排污口设置明显的标志牌,A类排放口位置的确定,必须征得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认可。 各排污口应根据废水排放情况而确定废水流量的最佳测量方法。常用的测流方法有流速仪法、浮标法、容称法、溢流堰法等。A类排污口必须设有水量计量装置和自动连续采样装置。 第六条 采样法 采集的样品应有代表性,目前一般采集定时瞬间样品,应逐步实现采集按水量平均的全天混合样品。 一、A类排放口 (一)在堰口落差处采样; (二)在输水泵或管道处采样; (三)在水流湍急部位,水下(15-20)cm处采样; 二、B类排放口 根据排放口的实际情况,由企业环保部门规定采样方法。 三、含硫化物、石油类、悬浮物的废水样品应分别单独定容采样,全部转移后测定。 四、采集样品后应尽快完成监测分析工作,如需保存样品,应遵守有关规程。 第七条 监测项目及频率 一、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各行业废水排放的实际情况和废水治理的现有水平,A类排放口的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见表7.1。 二、对于产生连续排放废水的基本有规律的B类排放口,每年采样12次,对于间歇性生产,废水排放不太均匀,量少的B类排污口,每次排放,每次监测,监测项目见表7.2。 表7.1 废水监测项目、频率表 序号 类 别 必 测 项 目 选 测 项 目 监测频率 备 注 1 采油(气)废水 pH、石油类、CODcr、硫化物、挥发酚、悬浮物、氯化物 砷、镉、汞、六价铬 每月一次 2 钻井废水 pH、石油类、CODcr、总铬、氯化物、六价铬 砷、汞、铅、镉、硫化物、挥发酚、悬浮物 每月一次 3 作业废水 pH、石油类、CODcr、悬浮物、总铬、六价铬 砷、总铬、挥发酚 每月一次 4 炼化废水 pH、石油类、CODcr、硫化物、挥发酚、悬浮物、氰化物、氯化物 砷、铬、汞、氨氮、苯并(α)芘、六价铬、BOD5、氟化物、苯类 每月一次 5 医院废水 CODcr、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数、氯化物 PH、BOD5、色度、浊度、悬浮物 每季一次 6 生活废水 CODcr、悬浮物、BOD5、阴离子洗涤剂、氨氮、氯化物 总氮、总磷、细菌总数 每季一次 7 机加工废水 pH、CODcr、石油类、氰化物、悬浮物、重金属 每月一次 重金属糸指:汞、铬、铅、铜、锌、锰、镍、六价铬等。根据废水的排放特点选定项目。 8 洗车废水 pH、石油类、悬浮物 根据需要定 9 其它 参照国家环保局1991年颁布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暂行技术要求(废水部分)》的行业分类所要求的监测项目执行。 根据需要定 其它系指石油企业所属上述所列以外的生产单位产生的废水。 7.2 间歇排放废水监测项目 序号 废 水 类 别 监 测 项 目 1 钻井废水 CODcr、石油类、砷、汞 铅、镉、六价铬 2 采油废水 CODcr、石油类、硫化物、砷、汞 镉、六价铬 3 采气废水 CODcr、硫化物、氯化物、砷、汞 镉、六价铬 4 炼化废水 CODcr、石油类、硫化物、氰化物、砷、汞 六价铬 5 机加工废水 CODcr、石油类、氰化物、砷、汞 镉、六价铬 6 洗车废水 石油类 第八条 监测方法 A类排放口应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国家尚未颁布标准的项目可采用中国石化总公司标准(及试行标准)等,B类排放口可采用总公司环境监测总站同意使用的方法。 第三章 废气的监测 第九条 监测点的确定 一、排气筒的分类 根据废气的性质、组成及排放特点分为: 第一类:主要的燃料燃烧废气排气筒; 第二类:原油及轻质油储运设施的排气设施; 第三类:已建标的工艺废气排气筒; 第四类:其它废

文档评论(0)

wuyuetia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