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装修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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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装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NMCX16Z-0162 工程名称:音乐学院装修工程 采 购 人:内蒙古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条款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二卷 技术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范、技术条件、招标内容 第六章 图纸 第三卷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投标预算书 第九章 辅助资料表 第四卷 供应商资质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第一卷 商务条款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编 制 内 容 1 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装修工程 工程名称:音乐学院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合同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装修工程合同 3 资金来源:国库 4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 5 供应商资质等级: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6 投标货币:人民币 7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8 磋商保证金: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6.2”。 9 履约担保:合同中约定。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 1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1份。 12 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单位: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15:00时 14 开标日期:2016年12月15日15:0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15 采购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何 霞 邮政编码:010010 电 话:0471-4675104/5-8019 传 真:0471-4675102 网 站: 邮 箱:nmcxzb@163.com 户 名: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重要信息,请随时查阅网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17 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存档。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投标委托 4.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4.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4.3供应商代表无有效的身份证明的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条件及技术要求)。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由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供应商资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四部分组成。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前按附表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时间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请求。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正和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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