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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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发表学术论文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并在答辩前3个月,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举行预答辩 下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举行预答辩会预答辩会由,至少应有3位参加(含导师)。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会上专家所提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持以下材料至北校区图书馆数字资源部北区26号楼3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绪论、正文、结论)的电子版(word版本),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相同。 图书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详细检测报告可发送指导教师电子邮箱),论文检测报告须经导师、学院审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论文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持以下材料至学校财务处办理论文评审费转并领取答辩费 1.博士生答辩费单据(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 2.劳务表一式两份(、学院盖章); 3.评审费缴款单(可至学位办公室领取); 4.指导教师经费卡。 、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进行论文送审资格审核 1.预答辩意见书; 2.论文送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3.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尚未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录用证明及投稿论文。至培养办公室审核前,须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相关信息。 五、持以下材料至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送审手续 .论文送审申请表; .评审费缴款单第三联学位论文(PDF版)文创造性成果评价表)博士生提交论文后,可登录“研究生系统”查询评审结果。评审时间为6周左右,学位办公室将根据论文提交时间适时催返评审结果,请博士生及导师耐心等待。 六、送审通过后,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1.确定论文答辩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位授予工作分别在每年的6月、9月和12月进行月日6月10日9月15日12月10日。 博士生答辩委员会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由不少于五名同行专家组成,成员应当是职称的专家,博士生导师应达到答辩委员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成员中少有一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委员应仍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学科科研前沿和发展动态比较了解。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专家,要坚持标准,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相同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者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在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共同协商提名,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查,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导师可以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能担任主席。 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担任,协助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论文评审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整理等。 2.答辩前5天,登录“研究生系统”录入学位信息 登录“研究生系统”认真提交学位信息,填写完整、核对无误后提交,并用A4纸单面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授予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及学位信息。 已参加学位(毕业)相片采集的申请人,登录“学信网()-学历图像校对”下载相片电子版后上传至“博士答辩信息管理”页面。尚未参加学位(毕业)相片采集的申请人,可暂不上传,及时与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并采集相片(地址:广州市府前路21号,电话:020。 3.答辩前5天,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核手续 (1)《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2)《审批表》一份; (3) 论文工作计划表(06级及以后年级无需此表); (4) 教学实践报告书; (5) 预答辩意见书; (6) 办理论文送审时已审核并签字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材料; (7) 十五份讲座表; (8)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复印于一张A4纸上,并于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4.答辩前5天,持以下材料至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聘书和表决票 (1)《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已签署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意见、指导教师意见、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2)《审批表》一份; (3) 学位论文一本(现场检查后返还); (4) 学位信息(需本人签名确认); (5)《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限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的博士生,请自行复印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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