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政策解析及风险管控》培训小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政策解析及风险管控》培训小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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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政策解析及风险管控》培训小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政策解析及风险管控》培训小结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政策解析及风险管控》培训小结上周参加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政策解析及风险管控的培训课程,课程为期一天,主讲人石先广,是著名的劳动法专业律师、培训师。课程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制度的历史沿革;2、劳动合同的正确理解和运用;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条件深度解析;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理解与运用;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对策划。一、劳动合同的正确理解和运用1、劳动合同的认识误区在企业与劳动者的雇佣关系中,一般签订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和无固定期限的两种劳动合同,以我们公司为例,我们在第一次与员工签订合同时,一般签订的是三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企业一般会出现的认识误区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意解除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可以解除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等于雇佣合同。2、劳动合同的正确理解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实际也是劳动合同,需要办理五险一金,只是合同的终止以任务或项目的完成为终止期限。3、三类劳动合同的利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江苏的规定,在签订了2次之后,再次签订的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合同条款约定具体,适用于一般性岗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签订次数不受2次限制,但只要任务完成,在不接受续签的情况下,既享受经济补偿。无固定期限的了合同,对合同到期日没有规定,一般用于核心岗位,灵活度较低。关于劳动合同的设计,目前我们使用的劳动合同,是在南京市标准版本的劳动合同上做了适量的修改。在课上培训师给我们看了一份内容很简要的劳动合同,只规定了工作内容和工作报酬等,而真正合法的劳动合同必须由以下条款组成: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有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而约定条款是指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保护,违约责任,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他需要的条款。4、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单位主体主要需要记得,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只要是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都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去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员工除我们正常熟知的情况以外,对于内退、停薪留职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的人员,即便他们与其他单位已存在劳动关系,我们一样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条款做出例外的规定。且必须为此类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5、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单位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为合法,而超过一个月的一年内,仍然不签订的需要给双倍工资,即双倍工资最多可以领十一个月,而超过一年了仍没有补签合同可视为成立无固定期限定期合同。对于拒不签订合同的现象,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超过一个月期限,不但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在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还要给予经济补偿,对于逾期一年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则可认定为企业已默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均应按法律规定执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条件深度解析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以下三种:(1)双方协商订立;(2)三种法定情形出现,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2.用人单位除此试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工超过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豁免情形:(1)公益型的岗位;(2)企业停产放长假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休养人员以及其他协商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同时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其约定。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3、“连续十年”与“连续2次”的起算(1)“连续十年”应当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2)“连续2次”的次数应从08年新劳动法施行后的续订次数开始算起。其中关于“2次”的含义,由于各地政策的区别,有些地区在订立了两次劳动合同后,仍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有些地区在签订第二次了合同,形式上是固定期限合同,实际上就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根据江苏省的规定,《江苏省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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