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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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系统操作手册

住房资金综合管理系统 维修资金子系统操作手册 住房资金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组 2009年4月 修改记录 编号 日期 描述 版本 作者 审核 发布日期 本文档中所包含的信息属于机密信息,如无中国建设银行的书面许可,任何人都无权复制或利用。 ?Copy Right 2004 by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目 录 1 引言 5 1.1 编写目的 5 1.2 项目背景 5 1.3 术语定义 5 1.4 参考资料 6 2 系统概述 6 3 安装与初始化操作说明 7 3.1 系统登陆要求 7 3.2 系统登陆操作 7 4 操作说明 7 4.1 系统管理 7 4.1.1机构管理 8 4.1.2岗位管理 17 4.1.3用户管理 21 4.1.4参数管理 27 4.1.5信息查询定制 48 4.1.6我的消息 51 4.1.7公告板管理 52 4.2 基础信息 53 4.2.1 相关单位 53 4.2.2 相关人员 59 4.2.3物业小区 64 4.2.4独立自然幢 89 4.2.5共用物业 89 4.2.6资金使用户 92 4.3 资金归集 98 4.3.1 首缴额度打印 100 4.3.2 缓缴申请 111 4.3.3续缴额度核定 117 4.3.4 补缴申请 122 4.3.5 公共资金缴存 127 4.3.6 公共资金支取 132 4.3.7 增值收益分摊 136 4.4 资金使用 141 4.4.1维修对象的维护 141 4.4.2维修项目建立 146 4.4.3维修支用的管理 155 4.5 退款 160 4.5.1批量退款申请 161 4.5.2 房屋退款申请 166 4.6 帐务处理 172 4.6.1 业务账 172 4.6.2 会计账 182 4.6.3 出纳账 196 4.7 查询统计 205 4.7.1 信息查询 205 基础信息 205 账户信息 216 操作信息 229 参数信息 239 统计信息 240 其它 242 4.7.2 会计报表 244 4.7.3数据统计 245 4.8辅助业务 247 4.8.1单证管理 247 4.8.2缴款发票打印 258 5 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 261 引言 编写目的 为方便用户使用住房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维修资金子系统,特编写本《操作手册》。本手册将用简洁、通俗的语言以及列举诸多实例的方式,给出详细的说明及操作指引,用户通过有选择性地阅读,可以一步一步完成工作。 项目背景 系统的名称:住房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维修资金子系统 任务的提出者:中国建设银行住房金融与信贷部 开发者: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武汉开发中心 使用部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承办银行、开发公司、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 术语定义 共用部位: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部门(中心);根据各地的情况来看,可以是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或财政局。同时,按管理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本文档简称“资金中心”或“中心”。 承办银行:承办维修资金缴存、支付和相应账户管理的银行。 资金中心专户:资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在承办银行开立一个只管理辖区内所有维修资金性质的账户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简称为“资金中心专户”。 业主委员会资金专户:根据有关规定,资金账户下都必须分列每套住宅的分户账,该分户账称为购房人(业主)分账户,也可称为产业分账户。该账户是管理购房人(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维修资金支用户: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承办银行开设的维修资金支用户,用于维修费用支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开设维修资金支用户。 维修资金销户退款:因拆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致使住宅灭失的,可以凭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退还对应购房人(业主)的维修资金。 交款基数:若配电梯,则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住宅建筑面积×?%;若不配电梯,则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住宅建筑面积×?%。也可采按照固定的金额缴存,即住宅建筑面积×固定金额(“?”和“固定金额”由资金管理中心自行核定)。 购房人应交款:等于购房人交款基数;但历史遗留楼盘由区县资金中心核定。 系统联动:指本业务系统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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