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2.哈萨克斯坦居民就业法12.哈萨克斯坦居民就业法
哈萨克斯坦居民就业法
本法令调节居民就业的社会关系,并制定了对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主要概念
在本法令中主要使用了以下基本概念:
1.失业——指在劳务市场上某种劳动力无人雇用的社会经济现象;
2.失业者——处于失业状况的居民;
3.就业——公民为满足个人和社会需求不违反宪法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其他法规,并能为公民带来工资收入的行为;
4.空缺——某些组织中空置的劳动岗位;
5.暂时就业——公民在一定时期参加的社会有益活动的就业;
6.劳动报酬(工资)——指根据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7.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然人;
8.用人单位——劳动者与之发生劳动关系的有(行政)领导的组织(法人)或自然人;
9.劳动力——处于有劳动能力年龄的经济上积极的居民;
10.劳务市场——反映劳动力需求的领域;
11.月统计指标——依据国家预算法统计的财政指数;
12.社会保障——由国家向法律承认的失业人员提供的暂时的财政援助;
13.有劳动能力的年龄——下限和上限都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年龄;
14.劳务中介——由就业问题全权代理部门,或由从事劳务中介的自然人和法人为公民就业提供的帮助;
15.中央执行机构——协调和组织与居民就业有关的所有工作,执行国家居民就业政策的国家机构;
16.就业问题的全权代理机构——在地方(州、市、市区、区)执行国家就业政策的国家机构(以下简称全权机构);
17.失业救济金的全权机构——发放失业救济金的国家机构。第2条 已就业的居民
以下居民为已就业的居民:
1.根据劳动合同正在从事某项工作和其他有偿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正在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有偿工作的人员;
2.小企业主;
3.从事副业和根据合同生产某种产品的人员;
4.依据公民权利合同(雇用合同)工作的人员和生产合作社的成员;
5.被选举、委派或任命担任有偿职务的人员;
6.在武装部队、国家安全机构、边防部队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内务部队、国家禁卫军、非常状况委员会部队及其它部队服役的人员;
7.在义务教育中学、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技术性学校、中专、高等院校、研究生班、博士生班面授或在其他部门受教育的人员,由就业问题全权代理部门委派接受职业教育和脱产培训、进修的人员除外;
8.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疾病、休假、罢工、停产或其它原因暂时不工作的人员。
第3条 居民就业法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