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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课后答案.
名词解释:
1、普通合伙企业:简称GP,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简称LP,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后者则只负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3、有限责任合伙:简称LLP,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经依法核准登记入册,以合伙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其他合伙人的疏忽、不当、渎职等行为引起的合伙组织债务以自己在合伙中的利益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实体。
4、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若干等额股份,有一定以上的股东人数组成,股东以其认购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6、意定代理: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7、法定代理:指被代理人于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为法律行为时,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由他人代为进行法律行为的代理。
8、直接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身份,即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为。
9、间接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但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与义务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让与被代理人的行为。
10、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的代理。
11、显名代理:代理人在订约时不但表明了自己的代理身份,而且还表明了被代理人的身份或姓名、商号。
12、隐名代理:代理人在订约时根本不披露有代理关系的存在,既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因为表明被代理人的存在。
13、给付不能: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不是指有可能履行合同而不去履行。
14、违反条件:即指违反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时间、地点、品质及数量、支付工具及方式等条款)
15、违反担保: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随附条款。
16、根本违约: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基本标准是,实际上剥夺了受损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受害方预期利益的丧失,同时还必须满足两个标准:违约方应当预知这种结果,第三人能预知这种结果(客观标准)。
17、票据行为:指具备票据法规定的特定要件,能够发生、变更、消灭票据法律关系的行为。
18、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9、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0、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金其他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1、独占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授予对方在合同规定的某一地区内和合同有效期间,对许可项下的技术享有独自
占有和使用、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的权力。
2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方按照合同预定的某地区或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于许可证项
下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在合同期间排除任何第三者拥有使用权,但许可方自己仍可在该地区使用该
技术制造或销售产品。
23、普通许可合同:合同的被许可方根据许可方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24、仲裁协议:系指双方当事人对于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协议。
简答题:
第一章
分析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惯例的总称。它的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国际商事交易关系,又包括国际商事组织关系。它是调整国际商事贸易与商事组织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试述国际商法的渊源。
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其具体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有三个主要渊源: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商事立法。
简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国际商事惯例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某一惯例一旦被当事人选择适用,即对当事人具有相当于法律的约束力。
说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与特点。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
①法的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具有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规范;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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