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二课堂手册
目 录
合肥学院管理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 1
合肥学院管理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 2
合肥学院管理系相关活动示例 4
合肥学院管理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 6
管理系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汇总审批表 10
合肥学院管理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系专业培养要求,为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活动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效补充,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我系各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10学分。
第三条 凡我系学生,在业余时间,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各种类型第二课堂活动。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数,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章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四条 第二课堂学分的记录、统计工作由各班级团支部负责,系教学办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的汇总上报,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工作由系学工办、团总支、各教研室协助教学办共同完成。
第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技能培训、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等取得,且科技创新活动学分不得低于第二课堂总学分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第二课堂具体学分分配一律参照《合肥学院管理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进行。第二课堂活动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相关文件进行统计。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程序及管理
第七条 每学年前三周,系教学办受理本系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申报,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备案。凡未经备案的活动,一律不予进行学分及工作量认定。特殊活动申报可不受时间限制。
第八条 第二课堂活动结束后,学生应及时提交活动成果汇报材料,活动组织部门依据《合肥学院管理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给予相关证明材料,记录相应学分。
第九条 每年10月上旬(毕业班3月上旬),教学办将上一学年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进行汇总、公示,并将相关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最终审核、认定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合肥学院管理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
类别 内容 学分 审核要求 审核单位 备注 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此类学分累计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二分之一) 1.1 各类科技、学科竞赛(此类学分累计不得少于2分) 0.5-5 国际、国家、省、行业协会、院、系等各级正规比赛(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团总支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5分/项、省部级4分/项、行业协会3分/项、校级1.5分/项;系级0.5分/项;同类同届比赛按参赛最高级别计。 1.2 学术报告、讲座等 0.5-3 提供600字以上的总结体会及签到表(签到表由讲座组织单位提供) 教学办 每项活动认定0.5个学分,此项学分累计不超过3分。 1.3 取得专利、发表稿件(三类以上期刊排名前三,四类期刊第一作者) 1-5 专利证书;校报、四类(含)以上期刊 教学办 发明专利5分/项,实用新型3分/项,外观设计2分/项;三类以上期刊(含)论文1.5分/篇、校报及四类期刊1分/篇。 1.4 参加教师科研课题 1-2 项目总结报告(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教学办 按项目研究时间,每学期认定为1个学分,每项课题最多认定2个学分。 1.5 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此类学分累计不得少于2分) 1-4 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学工办 项目负责人按:国家级项目4分/项、省级3分/项、校级2分/项;前三参与者减1分计。同一项目按参加最高级别计。 1.6 校大学生科技 创新课题 1.5-2 项目结题报告(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团总支 每主持一项计2学分,参与(排名前3)每项认定为1.5个学分。 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此类学分累计不超过3分) 2.1 参加校内运动会、省、 国家级体育比赛 0.5-3 校运动员(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团总支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3分/项、省部级2分/项、市级1分/项、校级0.5分/项;同类同届比赛按参赛最高级别计。 2.2 参加文艺演出、 比赛等 0.2-3 系级演出、比赛,校级演出、比赛,市级(含)以上演出、比赛(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团总支 系级0.2分/次、校级0.5分/次、市级(含)以上1分/次,省级2分/次,国家级3分/次;同类同届比赛按参赛最高级别计。 2.3 各类演讲、辩论、展 览、书画、摄影等 0.2-3 系级、校级、市级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