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法学分析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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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学概论 基本概念及区别(1) 医事法(医事法律,医疗事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医疗服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理解 形成:国家制定或认可 效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本质:行为规范 内容:调整医疗服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基本概念及区别(2) 医事法学:是以医事法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研究医事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医事法学是医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的结合,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进一步发展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兼具医学、法学等两个以上学科的特点,并受到多个学科的发展影响。 除了包含医事法律的规则和规范之外,还有大量的理论和学说,对于医事法律的制定,医事法律的理解、贯彻、执行和运用,制作很好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推荐阅读 植木哲:《医疗法律学》(中译本) 法律出版社,2006 黄丁全:《医事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综合性医疗事务法体系 医疗事务法的课题和方法 医疗事务法和公法(宪法、行政法、税法、环境法、刑法等) 医疗事务法和民事法(知识产权法,保险法等) 医疗纠纷和裁判,庭外和解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对策 医疗事务法的医学、医疗(医学伦理,医疗鉴定,法医学等) 基本概念及区别(3)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卫生法不等同于医事法 卫生法的外延要比医事法的外延大,二者应当是种属概念关系,卫生法是属概念,医事法是种概念。 基本概念及区别(4) 比如:关于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疾病防控方面的法律等,都属于卫生法的范畴 避免两种错误倾向 医事法=卫生法,医事法学=卫生法学 医事法=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法 医事法律的特点 医事法律是综合性的法律 包含行政法、民事法、刑事法的内容和特点 医事法律是技术性法律 行业规范、技术规章、技术指南、操作规程 药典系国家的药品标准 医事法律是兼具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疾病的流行并没有地域、国界和人群的限制,疾病防治的措施、方法和手段也不会因国家社会制度的不同而不能互相学习 医事法律的内容 医疗主体法 医疗机构、医师、药师、护士 医疗行为法 医疗技术准入 医疗行为规则 医疗用品法 药品、医疗器械的准入 医疗争议法 医疗责任、纠纷及其解决 医事法律的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指南 医事法学的研究对象 医事法学以医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注重学科理论的研究和学科体系的建设。 研究的主要内容 国家医事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如何运用医事法律的理论来解决我国医疗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等 医事法律产生及其发展规律 医事法律的特征、渊源、调整对象 医事法律的基本原则 医事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医事法律规范的制定和表现形式 医事法律关系 医事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的医事法律制度 医疗争议解决的方法和原则 医事法学的研究方法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来研究我国的医事法律具体问题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善于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 对国外的医事法学和国际卫生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和借鉴 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取信息 医事法学的研究现状 非常落后。主要原因,缺乏既懂法学又懂医学的专门人才 缺乏权威的、业界公认的系统的理论体系 权威的论文、论著少 患者的权利 为什么要首先来谈患者的权利? 患者是医疗机构存在的基础和条件 患者是医院的“上帝” 以客户为中心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以病人为中心也已经成为现代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主体题 权利、义务是法学的主要内容 患者权利的概念 系作为患者的角色,基于自身独立人格,有权接受妥善医疗服务,从而恢复其身心健康,并且不因自身性别、种族或信仰而有不同之法益。 理解 本质上是一种法益 基于患者的身份而产生和享有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保障其实现的义务 患者权利的内容——生命权 生命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 尊严死的法律问题 生命预嘱、预立医疗委任代理人委任书 ? 胎儿生命权问题 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其权利应当保护 ? 关于放弃治疗的讨论 生命权属于谁? 需要考虑的现象 自杀是否合法 堕胎是否合法 从国家和社会的层面来看,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国家的基本资源和财富 属于患者,但又不属于患者 但是当人出现健康问题时,且这种问题近似于对人的肉体和精神产生折磨时,是否允许其放弃生命?(分小组辩论) 拒绝必要治疗与放弃抢救 拒绝必要的治疗 原因 经费、痛苦、顾虑…… 医疗机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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