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淮南矿业集团防治自然发火管理暂行规定》解读.doc

《淮南矿业集团防治自然发火管理暂行规定》解读.doc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淮南矿业集团防治自然发火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淮南矿业集团防治自然发火管理暂行规定》解 读 井下煤层自然发火是煤矿的重大灾害之一, 它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威胁极大, 还会引起颠覆性的事故, 给矿井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必须将防灭火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淮南矿区自然发火严重,为了强化矿井防治自然发火工作,防止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适时出台了《淮南矿业集团防治自然发火管理暂行规定》,现将规定内容解读如下: 第一条 明确防火工作管理责任。 (一)各矿矿长、矿建项目部经理是本单位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防灭火工作制度规定的落实和防火工作人、财、物保障。 (二)各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本单位防火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防治自然发火设计、措施和分管范围内防火措施落实。 (三)各矿分管副矿长、矿建项目部副经理是分管范围内防火工作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内防火措施落实。 (四)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治自然发火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并监督落实到位。 (五)安装工程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收作面设备。 (六)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安全开采总院、生产部负责职责范围内防火监管工作。 【说明】:本条规定针对煤矿防治自然发火工作,就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给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主体,为煤矿防治自然发火工作的落实建立了责任机制。 第二条 加强防火基础工作。 (一)矿井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建立健全灌浆、注氮和消防水防灭火系统,加强日常维护,保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配备气相色谱分析仪和束管监测系统的矿井必须按规定正常使用。 (二)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配齐防火人员和装备。井底车场必须设置防火材料库,并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器材。(井下防火材料库主要材料配备表见附件) (三)各矿、矿建项目部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防治自然发火知识、技能培训,对防灭火人员进行防火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培训。 (四)矿井必须制定井下自然发火应急预案,组织防火应急演练。 (五)各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防火专题分析会。 (六)各矿、矿建项目部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地面灌浆、注氮车间和井下灌浆、注氮、消防水防灭火系统、防火材料库及防火器材专项检查。 (七)矿井每年对煤层自然发火期进行一次鉴定。 【说明】:本规定从技术源头对煤矿防治自然发火工作进行了要求,明确了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具备的技术保障体系。 第(一)条要求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灌浆、注氮和消防水防灭火系统,并确保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随时开启使用。尤其对于采区前进式开采矿井来说,其采空区受开采顺序的限制,不能像采区后退式开采矿井一样在一个采区回采结束后,对整个采区进行永久封闭,还需要进行管理和防火观测,为了确保采空区的防火安全,所以要求矿井必须建立上述防灭火系统。其中防火灌浆系统用来向采空区预灌浆液,浆液覆盖采空区余煤后可以阻止其进一步氧化;注氮系统用来向采空区注入高浓度氮气,从而对采空区内富氧气体进行置换,消除采空区余煤进一步氧化的条件;消防水系统一方面可以对高温氧化地点采取临时注水达到降温的目的,一方面当井下出现着火事故后可以用来直接灭火;束管监测系统能够对井下重点防火地点进行连续的取样分析观测,便于掌握防火地点的气体状况。 第(二)条要求矿井配齐防火人员和装备,建立井下防火材料库,并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器材。主要是当井下出现发火迹象时,能够及时快捷的取得材料和装备,以最快的速度消除隐患。 第(三)条要求矿井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防治自然发火知识、技能培训,以便井下出现发火预兆时能够被及时判断、回报和自救;学习防火新技术,了解防火新材料性能,掌握防火新装备的作用方法,是为了使在井下出现发火迹象后,能够正确的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因防火措施不得当,出现事故扩大的情况。 第(四)条要求矿井必须制定井下自然发火应急预案,并组织防火应急演练。是从避险和救援的角度出发,当井下出现火灾事故后能够按照预先制定避险路线撤离,按火灾处理预案进行救援。 第(五)条要求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火专题分析会,主要是要求相关人员对井下防火情况要了如指掌,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和措施,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井下发火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要求每季度对地面防火灌浆站、注氮车间,井下各防灭火系统管路,井下防火材料库及防火器材进行专项检查,从而确保防灭火系统的完备可靠,以便应急状态下,随时能够采取相关防火措施。防止因防灭火系统的不完备,防火材料缺少和设备损坏,而延误防火最佳时期,导致事故的恶化。 第(七)条要求每年对煤层自然发火期进行一次鉴定,是因为各个煤层、各个煤层的不同区域其自然发火倾向性都不尽相同,一年前后的采掘活动区域变化范围一般较大,因此要求每年对采掘活动区域的煤层自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kaiss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