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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管理常见问题解答.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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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人员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打印】【关闭】 会计人员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一、???????? 希望申领证书的会计人员尽可能12月1日后直接申领新版证书,或提前与所属会计管理机构联系,避免刚领证即面临换证的情况。 二、???????? 三、???????? 2013年7月份报名参加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通过,可以委托他人去财政局办理证书吗? 答:自2013年7月以后参加考试通过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须下载填写《个人委托书》并签字,由委托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去所属财政局办理。 四、????????? 2013年6月份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的,还用本人亲自去财政局办理证书吗? 答:因为在考试时采集个人证件照片和指静脉识别信息是从2013年7月份开始的,6月份以前系统没有有关信息。所以请您最好本人亲自去办理,采集有关信息,如委托他人,还要再去更换新证。请最好事先拨打网站公布的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的电话咨询一下。 五、????????? 答:由于会计队伍越来越庞大,人才流动频繁,《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人员的各项信息要保持动态准确等,所以采集会计人员最真实的证件照信息,可提高证书的真实和严肃性,并能够当场核实更正会计人员的档案信息等,有效防止假证出现,提高会计人员的诚信。 六、????????? 七、???????? 答:您个人无法再进行修改,请到财政局办理时由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修改即可。 八、???????? 九、???????? 答:您只需要填写相对应的非全日制证书即可。 十、????????? 省内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十一、???????????? 十二、???????????? 十三、???????????? 如果您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简历等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可以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您通过“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信息变更,您须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十四、???????????? 答:您需要下载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申报表》,携带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证、税务登记证(属于企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办理。 十五、???????????? 答:可以补办,您需要先申请在“山东会计信息网”或所属地会计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下载填写《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登记表到所属财政部门进行补发。 十六、???????????? 答:根据财政部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衔接有关规定,对于部分在能力上已经达到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到现工作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申请。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申请材料的核实和相关人员档案信息更新工作,并将新发证情况在指定网站予以公示。申请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外,还应至少满足如下一项条件: 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2.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或提供省级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3.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的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十七、???????????? 答:大致有如下几个: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共分七章五十二条。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共分5章37条,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原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2013】18号文,共分8章38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6年11月20日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予以废止。 4、《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厅文件。 5、《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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