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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城区新建实验幼儿园项目沉降监测及倾斜观测技术方案.
忻州市城区新建实验幼儿园项目
沉降监测及倾斜观测技术方案
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分公司
2015年8月14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117.81平方米, 3栋单体建筑,幼儿园生活、办公、休息区为3层建筑物、音体活动室为1层建筑物、入口广场为1层建筑物。
二、监测项目
幼儿园生活、办公、休息区、音体活动室、入口广场主体沉降监测及倾斜观测。
三、监测方法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工程测量规范》以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规定,本工程的监测程序可采用二等水准,监测点高程误差不超过±0.5mm。
按照规范要求,工程主体及裙房上的沉降监测点应均匀布设在工程外檐墙(柱)面上,位置为正负零以上100-150毫米处,每隔12~15米布设一个,本工程3栋单体共计布设监测点约38个。
主体施工至正负零以上时埋设监测点(框架结构在首层墙柱模板拆除后埋设),埋设时应结合设计图纸,避开窗沿、雨水管、护栏、空调基座等位置。对于工程主体的沉降监测,自首层起至主体封顶时,每层监测一次,主体封顶后,进行百日监测,在百日监测的前20天监测一次,用最大沉降量大致算出日平均沉降量,根据算得的日平均沉降量安排后续的监测周期(一个月或三个月),最后再根据百日监测所得的最大沉降量重新计算日平均沉降量,并以此根据建委的文件要求安排后续的监测周期(见下表所示)。
百日监测日平均沉降值 后续监测周期 大于0.3mm/d
0.1~0.3mm/d
0.05~0.1mm/d
0.02~0.05mm/d
0.01~0.02mm/d
小于0.01mm/d 半个月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2个月
停止 沉降监测采用二等精密水准测量,其基本思想为:在沉降区域外建立基准点,基准点必须牢固稳定,如果附近有山西省一、二等水准点,亦可利用这样的水准点作为沉降监测的基准点。基准点布设以三个点为宜,且构成一个基准网,通过对基准网的定期检测可得知各基准点的稳定情况,从而对不稳定的基准点剔除或进行修正。每次沉降监测作业时,通过精密水准测量将基准点的绝对高程(以大地水准面起算)采用闭合水准测量引测到各沉降监测点上,从而得到各沉降监测点的绝对高程,根据沉降监测点两次所测绝对高程之差即可得知沉降监测点在这两次期间的沉降量。
监测过程中的限差要求、测量步骤、手簿记录和计算均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规范的规定进行。
沉降监测采用仪器为DSZ2自动安平水准仪,其高程测量误差为±0.4mm/km,与之配套的水准尺为INVAR合金带精密水准尺,其线膨胀系数为1.25×10-6/℃。
四、遵循技术规范
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3、《城市测量规范》(GJJ8-99)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五、监测人员组成
1、技术负责:黄坚(工程师)
2、监测人员组成:韩??照(助理工程师)
候安龙(助理工程师)
武晓辉、李庆鹏、侯志翔、刘涛等。
六、质量保证措施
1、积极与业主、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配合,服务周到。组建本工程专职监测队伍,确保施工过程中现场监测人员及时到岗。
2、使用的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抽检报告。
3、监测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经过年检标定,具有合格的检定证书。
4、定期对测量基准点或控制点进行复测,以确保其稳定性。
5、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监测。
6、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工程的各项安全制度。各观测仪器和测点应设有明显的标志,便于甲方责成施工人员在施工时予以保护,避免受到破坏。
7、准备应急补救措施,即保证在个别测量标志损坏时不丢失重要监测数据。
8、为了确保监测成果的质量,除按上述的技术要点进行监测外,还必须采取如下的技术措施:对所用的仪器在监测过程中作定期检定和校正;对每个基准点和工作基点作定期的检测和修正;所用仪器设备要固定;监测人员要固定;监测的条件、环境基本相同;监测的方法、路线、镜位及程序要固定。
七、监测资料提交
每次观测完毕,及时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提出分析意见和预测报告,并向甲方及监理提交观测报表(日报表)。观测工作全部完成后,提交观测成果汇总报告。如果在观测过程中发现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甲方、设计及监理,并附相应的分析意见、预测和处理报告,另外,在施工的不同阶段可以根据要求提供阶段性的总结(阶段性监测报告);全部监测工作结束后,上交汇总报告。
汇总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沉降观测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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