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万历张府抄家事述微要点.doc

  1.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萬曆張府抄家事述微 发布日期:2012-08-21 陈时龙引論 萬曆十二年(1584)明神宗查抄原首輔大學士張居正家之事,為治明史者耳熟能詳之故實。樊樹志稱:「查抄張府,對當時與後世的影響而言,堪稱萬曆一朝四十多年中令人震驚的政治事件」,「是對張居正在政治上的徹底否定,……標誌著張居正從政治巔峰一下跌入萬丈深淵」。[1]從孟森《明清史講義》起,張府抄家一事被學者反復談及。然而,大部分研究成果都只能利用《明神宗實錄》、《萬曆邸鈔》、《張文忠公全集》及同時期人物如申時行、於慎行等人文集中的材料,對抄家的前因、後果及過程作大致的復原。[2]綜觀學者筆下的抄家過程,一般由以下情節構成:遼妃訴冤、守令錮門、抄家追贓、敬修自縊、合疏請緩、詔留田宅。以上大部分情節在萬曆十二年七月即已結束,學者也多以《神宗實錄》所載萬曆十二年八月十三日丙辰遼府案結、神宗下詔為結局,然而,實際上張府抄家事乃是直到九月方告結束。七月初六日之後至八月間,究竟還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之前的研究對此是沒有清晰描述的。另外,之前的研究對抄家的許多細節沒有落實到具體日期,從而使整個抄家的情節發展看似極其平淡。例如,朱東潤《張居正大傳》認為丘橓「出發以後,……接到在朝幾位大臣的書牘」,[3]並列舉申時行、許國、於慎行給丘橓的書信。然而,實際上于慎行的書信是在張敬修自縊前,而所引內閣大學士申時行、許國的書信都是在張敬修自縊後發出的,故其書信寫作的背景是迥然不同的。事實上,如果將抄家事中不同人物的反應儘可能按時間順序進行排列,可以看到:整個事件的發展不是直綫式的、單嚮的,而是有起伏的、交叉的。這一點是之前的研究所未註意的。這也是筆者為什麼有時不厭其煩地將有些前人已經闡述清楚的事實再加重述的原因。唯其儘可能地將事實排比清楚,新材料所揭露的細節才能彰顯其意義。 研究像張府抄家事這樣的具體歷史事件,史料不足常是大問題。唐新說:「至於如何搜金坐贓,非刑拷訊等強盜行為,是不會詳細記載的,幸而張敬修決然一死,留下一封血書,才使人知道所謂抄家,是何景象!」[4]然而,僅依據抄家前期張敬修的遺書,只能呈現抄家最初十餘天的情形。因此,若沒有新的材料,張府抄家事的研究很難進一步延展。如眾周知,萬曆皇帝派往江陵查抄張府的主要官員是司禮監太監張誠、錦衣衛都指揮曹應魁[5]及刑部侍郎丘橓(1516-1585)[6]。作為抄家的執行人,他們是否留下什麼記錄?李澄中稱丘橓有「《簡肅集》十五卷行於世」,[7]今似已不存。幸運的是,筆者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圖書館發現了丘橓的文集《望京樓遺稿》,四卷,清藍格鈔本,一函二冊,紅筆圈點,首附《明史·名臣傳》、劉應節《墓表》,其中卷一、卷二為奏疏,卷三為記、序、書信,卷四為詩。據咸豐《青州府志》卷四十四人物傳〈邱橓〉,丘橓「著有《四書摘訓》二十卷、《禮記摘訓》十卷,《奏疏》二卷,《詩文集》二卷」。[8]從內容看,《望京樓遺稿》與「《奏疏》二卷、《詩文集》二卷」的記載很相符。此外,國家圖書館復藏有丘橓的《望京樓遺文》,不分卷,清抄本,內容較《望京樓遺稿》更簡略。[9] 長期以來,學者幾乎從來沒有註意到過丘橓的《望京樓遺稿》。然檢閱此書,其中有兩道奏疏及數封書信涉及抄家之事,對我們瞭解抄家的全過程很有裨益。故筆者擬以《望京樓遺稿》為主要史料,結合其他材料及前人研究成果,嘗試做以下的工作:一、按照時間順序逐步復原張府抄家的過程;二、探討張府抄家事中地方官員的態度;三、分析張府抄家事在區域/社會層面及國家層面的影響。本文的寫作主要按時間順序進行敍述。五月十二日張敬修自縊和八月十七日丘橓重返荊州,是抄家事的兩個重要分界線。筆者以此將抄家分成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四月到五月初,為抄家起始階段,以張府抄家為重點;第二階段是五月中下旬至七月上旬,以張敬修自縊之故,朝野輿論譁然,抄家進入相對緩和以處理善後事宜為主的轉折階段;第三個階段從八月十七日丘橓重返荊州起到九月結束,為收尾階段,以追察「寄藏」贓物為重點。 一、抄家緣起與前奏 萬曆十二年(1584)四月初九日,以遼府次妃王氏奏張居正「謀陷親王,霸奪產業,勢侵金寶」,神宗下旨:「張居正侵盜王府金寶,伊父佔葬王墳,掘陷人墓,罪犯深重,如何通不究擬?令司禮監太監張誠、刑部侍郎丘橓、左給事中楊廷相、錦衣衛指揮曹應魁前去會同撫按官查照本內王府倉基、房屋並湖地、洲田及一應財產,都抄沒入官變賣解京,原佔墳地歸湘府軍較管守,積欠稅課追並完納,還將王氏奏內金銀、寶玩等物根查明白,一併追解,如有漏透容藏者重治。」[10] 這段記載背後應該有不少的故事。首先,侵佔遼府府第的說法源於何時,是否屬實?之前,萬曆四年(1576)劉台攻擊張居正,稱其「為擇好田宅計,指授該府道誣遼王以重罪」。[11]萬曆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剛剛在八月由知縣考選而來的

文档评论(0)

447776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