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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称评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讨论稿)
为使我院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市人社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1)评委会是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的专家机构。
(2)评委会的组成:?①由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共同组成,出席年度推荐评审会议的称为执行委员,总人数为7至11的单数。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经推荐评审执行委员同意,确立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②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执行委员中一线中青年(50岁以下)专业技术骨干要占评委执行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③每年调整执行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3)其职责是:
?①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
②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
③量化确定推荐顺序;
④将结果上报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评办),职评办设在组织人事处。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日常工作,推荐评审期间为评委会和申报教师服务。作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办事机构,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晋升名额,组织全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3、各部门推荐机构
各系部分别成立推荐领导小组,成员由系部领导组成。成立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系部领导和教师代表共7人组成,负责审核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材料,将合格人员推荐至职评办。
各处室分别成立推荐领导小组,成员由部门领导组成。成立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由部门领导和职员代表3人或5人组成,负责审核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材料,将合格人员推荐至职评办。其中处室兼课教师申报高校讲师的推荐机构由职评办成立。
二、推荐评审程序
1、公布岗位
每年九月份,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岗位设置情况,核发当年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岗位,并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内网)公示。
2、个人申报
拟参加职称晋升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材料提交至职评办。
3、资格审核
依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附件1),组织人事处审查核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教龄、任职资格、任职年限、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综合奖励、年度考核、师德、课时量、计划生育证明等信息,团委学生工作处审查核对申报人员的班主任、指导教师等学管工作信息,教务科研处审查核对申报人员的业务表彰、论文论著分级、教科研课题等教学工作信息,职评办在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合格人员信息。
4、系部(处室)推荐
通过个人申报、部门审查、材料公示、民主评议等程序,各单位将拟推荐名单,报至职评办。
系部高校讲师推荐人数为各部门合格申报人员数的80%(四舍五入)。
处室高校讲师推荐人数为处室合格申报人员数的80%(四舍五入)。
5、评委会推荐
职评办分类分层次整理汇总申报人员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委会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附件1)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项量化细则》(附件2)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排序,将量化结果在组织人事处(内网)和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并上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6、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量化结果,研究确定上报人员名单。
7、公示
将确定上报人员材料在组织人事处(内网)和学院公示栏公示。
8、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职评办按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文件要求完善材料并上报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本部门全体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严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其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附件3)等文件严肃查处。
3、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净化学术环境的意见》(鲁教科字〔2009〕4号)文件,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
四、申报条件
详细内容见附件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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