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1批租赁选房手册
厦门市第二十一批保障性租赁房
选
房
手
册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
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定于3月19-20日安排第二十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岛内承租户办理选房手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承租户情况
本批次为思明湖里承租户岛内选房,承租户共193户,其中符合一房型29户(含单列条件3户)、符合二房型140户(含单列条件1户)、符合三房型24户。经社区、街道、区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逐级审核、公示,已具备保障性租赁房承租资格,登记参加本批次选房配租。
二、房源安排
一房型房源安排在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共29套;二房型房源安排在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湖边花园A区,共144套;三房型房源安排在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共25套。具体房源清单及户型图附后。
三、房屋租金
湖边花园A区、观音山公寓及古楼公寓保障性租赁房租金标准经市政府批复,为16元/㎡·月。楼层调节租金以住宅部分的第3层作为标准层,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房屋有一面朝南的舒适度调节系数为0.03。
四、选房配租
(一)选房时间:3月19日-20日共两天,办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具体安排详见第二十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时间安排表。
选房地点: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请乘观景电梯至三楼)
咨询电话:选房资格、信息变更 5106000转1
选房现场办理咨询 5106000转2
(二)选房规则:
1、依次按意愿选房。采用同房型队列按申请人轮候号码先后顺序依次选房,符合优先分配条件的申请户,可按正常轮候申请户与优先分配申请户4:1的比例,优先选房。选房人在剩余房源的对应房型中按意愿直接选房。选定后签订《选房确认书》。
2、叫号选房。选房现场依顺序依次叫号选房。叫号三次未响应的,予以跳过。选房人在选房安排时段内按时到场的按同房型中轮候号码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人迟到的,可加入正在进行的选房场次,但须排在该场次相应房型队列的队尾。
3、单次选房操作。选房人每次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未能在5分钟之内选定房号或意向房源的,则轮候作废,取消资格,选房人应离开选房工作台、保证后续选房。选房后签订《选房确认书》,确定所选房源。选房人也可分两次选房,先签订《选房意向书》,由选房系统暂时锁定所选意向房号,其他人不得选择该房号,当选房人再次选房时,若不选择意向房源,则须先放弃意向房号,再重新选房签订《选房确认书》。签订《选房意向书》的申请户加入当次选房场次的须排在该场次相应房型队列的队尾,可排在迟到者之前。
4、房型变更。申请人因家庭情况变化的,应主动向原提交申请的社区居委会提出变更登记,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核。申请户未在选房前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或因家庭情况变化导致申请房型与核定房型不一致的,不能参加本批次选房。申请人自愿下调房型的,应在本批次选房之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按调整后房型中的轮候号码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5、选房资格放弃。申请户如要放弃选择本次房源的,应在2013年3月18日下午17:30之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可保留其轮候号码,待今后再安排选房。优先选房对象如放弃本次优先选房,可保留其轮候号码,今后不再安排优先选房。
6、申请资格放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选房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该轮候号码作废,但可重新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放弃本批次选房申请,又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
(2)选房人拒绝选房的;
(3)选房人未在选房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4)已签订《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选房人。选房由申请人本人按照《选房通知书》安排的时间办理签到及选房,并提交以下资料:选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申请户户口簿、轮候号码确认单、选房通知书。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可由共同申请人到场选房。选房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不能到场选房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选房。委托人和受托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3月18日下午17:30之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受托人应持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选房通知书要求提交的资料办理选房手续。
8、符合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户选房方式如下:
单列分配对象选房时选房人在选房系统中确定身份信息并选择房源所在的行政区域后,房源信息将随机滚动,选房人应在20秒内点击“选房”按钮,选房系统随机生成一组(共8套)的房源信息,如选房人未在20秒内点击“选房”按钮的,系统将自动生成一组(共8套)的房源信息。选房人在系统生成的8套房源中,任选一套,并签订选房确认书。选房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根据《厦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