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xx大学维工程管理办法6
西南大学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统一维修标准,节约建设投资,更好的发挥维修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维修工程是指全校范围内的维修、改造、装饰装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扩建工程及小型新建工程。
本办法适用范围: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及学生宿舍、食堂、道路、广场等公共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公共水电及绿化等维修工程。
第三条 学校维修工程按照量力而行、计划优先、保障重点、超标自负的原则,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四条 维修工程分为零星维修工程和立项维修工程。
零星维修工程,原则上指投资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下,即保障房屋及设施的日常正常使用的维修工程。
立项维修工程,指投资额在2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维修工程。分为年度集中预算立项维修工程、临时立项维修工程以及排危抢险立项工程。
第五条 需立项的维修工程必须经过立项审批、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结算审计等规定程序。
第六条 基建后勤处是学校维修工程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对全校维修工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公共房屋及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维修工程,必须将维修方案报基建后勤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前期管理
第七条 零星维修工程实行随时报修、快速勘查、及时实施的管理程序。
第八条 立项维修工程分别采取年度集中预算立项、临时立项以及排危抢险立项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 年度集中预算立项管理
每年10月底之前(与学校财务预算申报同步),各单位根据需要,书面提出下一年度维修工程立项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一),报基建后勤处。
基建后勤处实地踏勘后提出意见,对同意维修的工程做出方案及投资概算(见附件二),汇总形成下年度维修计划,经分管基建工作校领导同意后,在12月底之前报财务处。
财务处将基建后勤处提供的维修计划作为学校下年度维修经费预算的依据,报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作为年度集中预算立项维修工程项目。
学校向教育部申报的下一年度修购专项在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筛选,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按教育部管理规定申报。
经学校讨论,不予或延缓实施的维修工程,基建后勤处及时向申报单位通报。
第十条 临时立项管理
(一)使用或管理单位需学校安排资金进行临时维修的项目,由使用或管理单位向学校提出书面维修工程立项申请。
校领导批示拟维修的项目,基建后勤处实地踏勘后,编制维修初步方案和估算。
使用或管理单位依据基建后勤处编制的维修初步方案和估算向学校申请维修经费。总投资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经分管基建工作校领导审签,校长签批立项。总投资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校长办公会审核,校长签批立项。
(二)使用或管理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维修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经该单位经费负责人签批立项;总投资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校长办公会审核,校长签批立项。
第十一条 排危抢险立项管理
突发安全事故的排危抢险工程由基建后勤处核实情况后报分管基建工作校领导进行相应应急处置。事后,经分管基建工作校领导确认立项。
第十二条 维修工程立项申请需对拟维修房屋或设施的现状、存在问题、维修必要性和可行性,维修内容、时间、经费来源、工程估算、详细地址、维修后的用途及申请单位联系人信息等进行说明(详附件一)。
第十三条 工程估算、概(预)算要按重庆市现行相关定额规范编制,对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及定额子目套用、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 凡改变房屋原有用途的维修工程,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同意。
第十五条 维修经费筹集:
学校公共设施(广场、道路、环境)、公共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等的维修经费由学校预算安排。
由学校安排经费维修的各单位使用的房屋,按本办法第三章“维修标准”控制造价,各单位提出的超标准的费用由提出单位落实经费来源。
第十六条 维修工程设计费及概(预)算编制费管理
概(预)算总投资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维修工程,由基建后勤处委托方案编制单位设计维修图纸和编制概(预)算,设计费及概(预)算编制费按照不超过概(预)算工程费用的5%收取。
概(预)算总投资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维修工程,由基建后勤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属教育部修购专项的,设计费及概(预)算编制费按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收取;属校内立项的维修工程,设计费及概(预)算编制费按照不超过概(预)算工程费用的3%收取。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费的预算与管理
依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