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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修订最终)
南京丰泽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文件
丰服〔2010〕15号 签发人:李清
“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根据区工委、管委会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商务服务公司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参照区工委“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商务服务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集体讨
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涉及商务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关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应当由公司领导班子、党支部决定的事项。
主要内容包括: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公司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
公司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
公司年度决策、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涉及公司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干部队伍建设、党内廉政建设和职工生产、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公司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
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
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园区布置的区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等候选人的推荐;
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公司资产规模、资本
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
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出资超过5万元(含)的合资、合作项目及对外投资项目,超过10万元(含)的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超过5万元(含)的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大额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公司规定的公
司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对外大额捐赠、赞助;
使用财政资金;
属于园区及富丰集团公司审批的大额资金使用,须上报园区及富丰集团公司批准。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七)集体决策机制
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遇特殊情况可采取会签方式。
(八)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公司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遇特殊情况,会议可由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总经理助理及有关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九)“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园区及公司的管理制度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论证和分析,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在公司决策之前,要按照园区有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听取工会及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十)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十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十二)公司领导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出集体决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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